湖北师范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725教育学基础理论综合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湖北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科目名称:教育学基础理论综合 科目代码:725)
第一部分:教育学原理
一、考查目标
1.要求系统掌握教育学原理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理论和现代教育观念。
2.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的教育学原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教育理论问题与教育实践问题。
3.要求理解教学、德育、管理等教育活动的任务、过程、原则和方法。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300分(教育学原理150分、中外教育史80分、教育心理学7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2.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辨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四)主要参考书目
1.《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
三、考查范围
(一)教育学概述
1.教育学的对象和任务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教育学的任务是揭示教育规律,探讨教育价值观念和教育艺术,指导教育实践。
2.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
教育学的萌芽、教育学的独立、教育学的发展多样化、教育学的理论深化等阶段有代表性、有影响的教育家、教育著作、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
(二)教育的概念
1.教育的质的规定性
教育是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有目的地培养人,是教育这一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根本区别,是教育的本质特点。
2.教育的基本要素
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中介系统等要素的涵义、地位和作用。
3.教育的历史发展
古代教育的特点;现代教育的特点。
4.教育概念的界定
广义教育;狭义教育。
湖北师范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725教育学基础理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