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考研(辽宁师范大学考研报录比)

辽宁师范大学考研(辽宁师范大学考研报录比)

辽宁师范大学考研,辽宁师范大学考研报录比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学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

作为新中国诞生后首批建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1年9月,初建时为旅大师范专科学校。1953年4月,更名为大连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7月,大连师范专科学校和大连外国语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大连师范学院。1960年7月,更名为辽宁师范学院。1983年12月,更名为辽宁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1862人,专任教师1189人。普通本科在校生13000余人,硕士、博士在校生6200余人。现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双聘”院士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3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全国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30人、千人层次人选3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7人,辽宁特聘教授15人次,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70人次,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5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3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教学名师2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5人,省“四个一批”人才5人;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大连市优秀专家21人次,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7人,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6人,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6人,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项目支持计划16人。

学校校园现有两个校区(包括黄河路校区、西山湖校区),设有21个学院,设有研究生院和创新创业学院。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一级学科),其中有3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8个辽宁省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生物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批准共建)、海洋基因工程药物与天然活性产物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现有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智库,1个市级智库,18个其他类型研究基地;1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另参与筹建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9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建设8个校级新型智库;设有高校社科联、科协;创建了牛河梁红山文化研究院和宗教问题研究院。“十三五”期间,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科研项目1605项;出版专著371部;发表论文7749篇,其中被SCI收录923篇;获授权专利168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66项;签订“四技”合同130项;咨政建议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19项。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大平台,已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118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合作建设国际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是我校专门接收培养外国留学生和华侨学生的二级学院,是中共中央统战部侨务事务局华文教育基地,是教育部指定的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之一,是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来华留学工作示范建设高校,每年接收来自68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次,并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学校与意大利米兰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多次获得“全球先进孔子学院”称号。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青少年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高校物业管理先进单位、高校后勤信息与宣传先进单位、计划生育系统质量管理QC成果先进单位,教育部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普通话水平测试先进测试站。先后获评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辽宁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籍管理工作、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共青团工作、依法治校工作、来华留学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党委、文明单位。

报 考 须 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考试及学习方式

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除提前攻博考生外,非应届的在读硕士生不得报考)。在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 (已修完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2)在所报考的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处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及以上文章、或出版过专著、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或作为主持人获批过省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等。

6.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四、普通招考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和方法:我校2022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 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8日,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需在报名系统上缴费(报名费150元),逾期不再补报和补缴。报名缴费后,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不能进入博士招生后续环节。

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2.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在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转入我校。

3.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2022年2月24至25日(上午8点半-11点半,下午1点半到4点半)。考生提交以下报考材料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代交),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材料提交不齐者不发准考证。逾期不受理。

(1)《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报考登记表》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 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签名处签名)。上述两个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 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现场确认时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下同)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一份(http://www.cdgdc.edu.cn/cn/);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示:学位认证报告需要一定的办理时间,请考生尽快办理,下同);

③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⑦在域外获得研究生或本科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专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奖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除外),并需加盖推荐人工作部门公章;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所报考的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证书,具体包括: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处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及以上文章、或出版过专著、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或作为主持人获批过省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等;

(10)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11)在职生源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岗位在职证明及符合“在职生源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参见“三、普通招考报考条件”中的“第6条”);

(12)《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填写报考学院意见);

(13)《攻读辽宁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表》;

(14)体检表(三级甲等医院、报名日期前三个月内检查结果有效,应包括肝功能和胸透)。

注: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按顺序装订(证书原件除外),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提供的部分原件材料仅作查验用,查验无误后现场返还考生。其他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再退还。

五、普通招考考试

入学选拔分为初试、复试二部分。

1.初试

(1)考试时间:2022年4月 23日–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文科为“哲学”,理科为“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语、两门业务课。

(3)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相关学院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实行差额制。

①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学术水平考查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由所报考学院公布。

(4) 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六、录取

1.对复试及格考生,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3)×0.7+ 复试成绩×0.3。

相同学院(中心)、专业、导师的考生一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招生计划内,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制及学费

学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生基本学制为3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年/生。

、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1.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2.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

具体的奖励资助政策以学校的管理规定为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九、就业

入学时人事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如在 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专业目录高图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如遇疫情等特殊原因,学校将调整现场确认、考试的时间和方式,并及时发布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十二、联系:

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http://master.lnnu.edu.cn )查询;

办公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文科一号楼602 室;

通讯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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