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河南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设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中享有盛誉,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水平,促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23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1、招生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2、学历层次:本科,学制4年;
3、招生项目:篮球(男、女)、乒乓球(男、女)、足球(男);
4、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控制在上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总计划拟定6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的数据为准。
二、报名条件
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考生需具备参加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各项比赛资格。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水平运动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其它格式无效),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另外,报考我校的同时报考高校总数不得超过1个。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1日。
2、寄送报名材料
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寄送报名材料:
(1)从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2)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应届生)或毕业证(往届生)的复印件1份;
(4)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5)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比赛成绩表和秩序册的复印件1份(注: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及获奖证书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表必填信息填写不全、本人签字或单位签字盖章缺失等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我校可按审核不合格处理。
须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管理科(邮编:454000,联系电话:3987227),并在邮件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xx项目”字样。
报名材料收止日期:2023年3月8日(以我校签收日为准)。
3、材料初审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将于3月11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专项测试
按教育部要求, 足球和乒乓球项目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考测试。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篮球项目考生仍继续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1、报到
(1)报到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8日(周六)上午7:00—9:00,河南理工大学体育馆;
(2)报到时交验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等原件上交学校进行审定;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查看;
(4)经审查合格者签署《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通过审验者方可进行现场采集照片,办理专项测试准考证。
2、测试
(1)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8日,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2)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加测试;
(3)如发现有替考、提供虚假证件等作弊行为者,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
(4)专项测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业测试成绩的真实、准确。每项测试结束后,运动员、考评员、纪委工作人员在测试成绩后面签字确认,该运动员成绩方可有效;
(5)专项测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
五、文化考试
1、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根据体育总局要求进行报名、交费。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在教育部规定的文化课成绩要求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线。
2、其他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如果考生户口所在地的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达到该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要求。
2、我校将按项目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进行分类别、分位置排序,并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我校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报送有关数据,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在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学校申请,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其中,按参加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按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其余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5、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的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报考我校无效。
6、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政策。
七、填报志愿及录取注意事项
1、合格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请在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本科录取批次中报考我校。
2、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3、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八、监督与约束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4000
电话:0391-3987227(兼传真)(招生就业处)
0391-3987419(体育学院)
网址: http://www6.hpu.edu.cn/web5/zsxxw.htm (招生信息网)
http://tyxy.hpu.edu.cn/tyweb/index.aspx (体育学院)
十、本简章由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有新的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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