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考研,上海海洋大学考研难度
@高考考生们,复旦大学、上海海洋大学近日分别公布了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
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坚持“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特色,致力于为国家兴旺、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培养大批领袖人才、行业栋梁及社会英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2023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23年考试招生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本科生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招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本年度录取的新生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录取。
2.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份本科普通批次的规定执行。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
(二)各省(区、市)的具体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三)我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应参加并成绩合格。
(四)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批次)俄语、朝鲜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五、专项计划录取政策
(一)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脱贫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二)高校专项计划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面向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3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六、强基计划录取政策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七、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3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招生项目录取政策
(一)我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复旦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3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我校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3年澳门地区“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3年台湾地区学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我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我校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我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八)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九、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十、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基准学费。本科专业基准学费预收标准为6500-8140元/学年•人,具体以复旦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
(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三)综合资助体系:我校为学生打造多元化的资助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应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医疗帮困等方式的经济资助,并通过学业促进、社会实践、心理支持、创新创业等平台,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四)海外交流支持政策:为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为学生全方位发展提供支持,我校设立海外交流专项资助经费,海外交流项目数量及学生参与比例在国内名列前茅;我校还设有多项海外交流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海外交流的项目资源和经济资助。
十二、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
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地址:
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
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200032)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教务处: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www.stuaff.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十四、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
一、院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 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我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等相关文件。
3.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1. 入学考试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应为英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2. 入学后外语教学安排。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二外必修课程;非外语类专业:均设置外国语言类必修课。其中,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学生必修英语,高考外语科目非英语的学生可修读英语必修课或选择学校开设的日语、朝鲜语课程作为必修课。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身体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加分规则: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各类招考录取规则:
(一)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规则。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志愿级差。
2.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投档分数为依据,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间无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总分含各省政策性加分。
3.同分录取规则。按各省投档的分数位序进行顺序录取。无分数位序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4.调剂录取规则。对投档到我校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档的组内的未录满专业予以调剂录取。学校根据投档综合情况,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三) 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录取规则按照我校公布的《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执行。
征集志愿规则:
投档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专业录取办法不变。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作降分录取,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根据《关于优化本市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我校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学、工学、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专业:水产类(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700元。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8〕2 号)、《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24号),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19500元。
住宿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松江大学园区等公办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18号),学生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学生资助相关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619002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zsjy.shou.edu.cn
咨询电话:021-61900607、021-61900608、021-61900609
十六、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编辑:吴百欣
资料:复旦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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