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70年来,华政已由初创期的法学单科学院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记者 | 应 琛
苏州河畔,钟声悠扬;佘山脚下,书声琅琅。
1952年,华东政法学院创建成立,2007年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以下简称华政)。学校创立于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建立初期,是新中国第一批创建的政法院校之一,与其他八所院校被称为法学教育的“五院四系”。
虽然经受了“两落三起”坎坷曲折的办学历程,但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70年来,华政已由初创期的法学单科学院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可以说,华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建设发展的见证者、亲历者和参与者。用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的话来说,“华政的人才培养始终与中国法治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70年来,华政肩负着法治兴国和法治强国的双重历史使命,为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提供“华政方案”。
2022年11月15日,是华政70岁生日。70周年,既是学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国际知名、国内领先,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特色鲜明、创新发展,推动法治文明进步的一流政法大学的崭新机遇。
今日的华政不仅拥有古典优雅的长宁校区,还有美轮美奂的松江校区。相信,未来这颗“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将会更耀眼夺目。
七秩芳华铭初心,砥砺奋进新征程。华政的历史,恰是共和国法治建设历史的一个侧影。华政与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十段共振,将留史册。
位于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的明珠楼。摄影/张爱苹
与新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同频共振
新中国建立初期百废待兴。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起步是在1949—1952年,其间完成了政法战线的“三大运动”,即废除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司法改革运动和政法院系调整,开始走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
当时国内的法学教育一片空白,共和国急需一大批无产阶级政法干部,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健全人民司法制度。1952年11月15日,华东政法学院应运而生。这可以看作是第一段共振。
筹备建校的5个月时间内,老一辈华政人紧张、快速、高效地完成以下四件事:第一件事,确定了校址,即位于梵皇渡路(现名万航渡路)的圣约翰大学旧址。第二件事,建立了当时华东地区最大的法学图书库。第三件事,引进了一批法学专门人才。学校克服种种困难,第一批引进了李良、刘焕文等当时的知名法学家。第四件事,确定招收、接收了第一批学生。根据筹备处1952年10月份的一份总结,先后从华东各地区选拔招收各类学生985名,其中来自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等各所大学的学生384名。
两年后,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颁布,“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科学立法路上的重要里程碑。郭为禄表示,“五四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自主制定出的民主宪法。民主原则贯穿始终,广大民众对于宪法的关注和参与的热情可谓空前。根据华政功勋教授徐建等老师的回忆,当时的华政师生广泛参与“五四宪法”讨论。华政朱华荣教授是新中国刑法学创始人之一,曾参加过“五四宪法”起草委员会相关工作。
“‘五四宪法’的颁布,确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保障了公民进行科学研究的自由,为华政的发展提供了稳定、宽松的外部环境。 ”郭为禄表示,正是“五四宪法”颁布后的两三年,华政进入建校以后第一个快速发展期。
至1956年前后,华政的各项工作基本走上较快发展的轨道。当时,华政就制定了《华东政法学院教学研究指导室章程(草案)》,可见学校历来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
“当时学校狠抓教学工作,领导亲自学习研究、亲自听课,由此诞生了我校一批最早的自己编写的教学大纲与铅印教材。为了让一些有相当专业理论和文化基础的老同志与一批青年尽快成长起来,学校不断创造条件选派大批教师到北京学习、进修,回校后又支持、鼓励他们挑起教学重担。”郭为禄表示,实践证明,学校评出的第一批讲师,后来基本上都成为上海与华东地区法学界的一批骨干,有的成为著名的法学家、教授、专家。
华政科研能力和影响力的提升还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当时上海涉及法学的教学和科研活动,许多都由华政来组织和实施,如1956年,在华政院长雷经天等人的倡导和呼吁下,组建成立了上海法学会;另一个是华政被作为全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之一,开始接受司法部的指令,派出师资队伍,支援其他地区的法律教育,比如,1957年由华政出面创建上海市法律学校和山东省济南法律学校。
学校法学研究成果随之日益增多,迫切需要有一个开展法学研讨和发表法学研究成果的阵地。
当时在整个中国,发表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刊物,就只有一个设在北京的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创办的《政法研究》。因此,创办一个法学刊物,发表法学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并在法学理论研究者、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之间建立桥梁,就成为摆在华政校领导和教师面前的一个迫切任务。
1956年6月,以“创造性地提出我们的政治和法律科学上的成就”为创刊词,第一本法学专业理论性刊物——《华东政法学报》创刊,1957 年 2 月,更名为《法学》。
《华东政法学报》1956年创刊,后更名为《法学》
至今,《法学》始终坚持学术性、前瞻性、针对性、创新性的办刊特色,紧贴时代发展脉搏、跟踪社会发展前沿、及时回应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法学研究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贡献度,发表了一大批高水平作品。
《法学》的创刊可以看作是第二段共振。“多年来,《法学》以独到的思想观点和理论功力,对我国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形成了重要理论支持,在学术界乃至全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郭为禄表示。
守正创新助力改革开放
今年72岁的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功勋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立民,就住在与华政长宁校区仅一墙之隔的“家属区”。当校园结束防疫封闭管理后,王教授第一时间结束居家办公,坚持他退而不休、天天上班的习惯。
每天上午9时许,王立民都会骑自行车离开小区,从万航渡路校区门进入学校,穿过老式牌坊和中央草坪,来到他的办公楼——40号楼。
作为华政园第二批招收的研究生,从1982年入校起,王立民和华政园相知相伴了40年。2016年起,他作为《上海市级专志·华东政法大学志》编纂委员会秘书长和编纂工作组组长,开始了长达数年的校志编纂工作。这让他对改革开放之后,华政的发展历程更是了如指掌。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任务,推动了依法治国的进程,法学教育事业从此进入了繁荣发展的历史进程,不仅对党的历史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同时也给华东政法学院带来新生。
王立民告诉《新民周刊》记者,从邓小平亲笔圈阅批复,到正式复校,仅用了短短6个月。1979年9月17日,复校后的首届本科生开学典礼举行。
复校伊始,学校既没有教学楼,也没有图书馆,宿舍拥挤,办学缺少用房。1980年,面对新生校舍无法全部落实的困境,学校领导决定先建设图书馆和教学楼,校领导身先士卒,在四号楼前的大草坪搭建5座临时帐篷,和行政人员一起搬进帐篷办公,满足了教学科研用房的需求。
党政工团在临时帐篷里办公
帐篷外亮里黑,夏天像烤箱,冬天似冰窖。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许多同志工作了四个多年头。华政的“帐篷精神”一时在上海被传为佳话,并成为激励一代代华政人自强不息、奋进开拓的精神源泉。
郭为禄坦言,由于华政二度被撤销等历史原因,复校后教授数量偏少,这后来直接影响了1986年6月申报博士点的工作,但1981年获批成为法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领跑于上海法学教育界。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为2022级新生上“开学第一课”,讲述自强不息的“帐篷精神”故事
华政复校和“帐篷精神”的孕育是第三段共振。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华政师生一直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观点与立场相结合、问题与主义相结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知识、法学原理应对和解决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980年,根据中央“两案”指导委员会对司法部的指示,指派华政的朱华荣教授和苏惠渔教授分别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中的江青、李作鹏的辩护律师。他们参与“两案”审判,一方面表明了华政教师的法学专业能力得到国家和业界的认可,能够在这一复杂、存在诸多法律适用争议的重大历史事件中贡献智慧力量;另一方面对学生是一场生动的案例教学,鼓励学生追求法治理想、坚守法治原则,为我国法治事业的发展而奋斗。
又如,华政金立琪教授早在1981年就在《法学》上发表了《试析合同纠纷的原因》一文,比较早地关注到我国从原来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合同纠纷现象,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再如,1982年7月,《法学》月刊率先就上海工程师韩琨受聘于乡镇企业,利用工余时间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取得一些报酬是否构成犯罪问题,进行了讨论。入选上海改革开放40年标志性首创案例。
《法学》率先开展讨论的“韩琨案”引发关于“星期日工程师”的大讨论
1982年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了历史新篇章。据了解,刚复校时,华政只有一个专业——法律专业,设置了17个教研室归学校直接领导,没有系也没有学院。至1982年,国家的重心已经往经济建设转移,强调法律要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服务,华政就在法律专业内分设出专门化方向,如经济法、国际法和犯罪学等,保留的法律专业方向里面也设置了法理(包括宪法与法史)、民商法和刑法等方向。郭为禄表示:“这一专业化方向的分设,为1985年华政专业的增设和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986年5月5日,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副主任、青年讲师曹建明就土地批租法律制度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正式提出“出租土地给外商在一定期限内开发使用”的建议。是年7月,《法学》第七期全文发表了由曹建明执笔的《外商租用土地与经营房地产业的理论与实践》,对外商租用土地的法律问题作出进一步阐述。此乃第四段共振。
叶青告诉记者,这一系列对土地批租法学理论的探索在社会上、理论界引起很大反响,不仅极大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打破了法学理论研究中的“禁区”“坚冰”,更使法学理论的创新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运用法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重要典范。
很快,上海市政府于1987年11月29日在国内率先出台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及其配套的6个“实施细则”,“上海试点”又为“八二宪法”的修改奠定了重要基础。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修正案第二条对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进行了修改,删去了其中禁止土地“出租”的条款,增加了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内容。这是中国土地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提供了强大法律保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巨大活力,极大地推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
1992年初,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成为对外开放提速的重要契机。1994年7月1日,《对外贸易法》正式颁布实施,自此我国对外贸易经营管理步入法制化阶段。
1994年12月9日,中南海怀仁堂迎来了中央政治局第一堂法治课,此后有近20批20余名法学家来这里讲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知识产权保护……这些特殊“学生”学来十分认真。
而上第一课“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的法学家,正是曹建明。1998年5月12日,曹建明再次为中共中央领导主讲了第七讲“金融安全与法制建设”。这是华政人对中国法治建设所作出的贡献,无疑是第五段共振。
为共和国培养法治建设接班人
1984年,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主要奠基人,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提出:把法律交给人民。自1986年我国“一五”普法正式展开,从“一五”到“八五”,40年持续不断的普法教育,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如同一场深刻的观念革命。今天的中国,每一个公民都是法治中国的亲历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在这个过程中,华政发挥法学资源优势,鼓励师生主动参与实践,回馈社会。早在1984年9月,就成立沪上第一家政法院校隶属律师事务所——上海第四律师事务所(现为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
叶青表示,华政始终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的发展理念,倡导校内师生知行合一、参与普法。多年来普法宣传服务足迹遍布全国,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援助10万余人次。
尤其在民法典发布后,“回华政学民法典”《民法典》解释论专题系列讲座上线,民商法教研室牵头组建宣讲团队,深度解读民法典相关内容,收看学习累计超过75万人次。法援新疆实践团暑假时间奔赴新疆,开展“以我所学,法援新疆”《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获评2021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997年11月,华政成立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可以视为第六段共振。叶青告诉记者,成立大学生法律咨询援助中心的社会背景有两个:一是在90年代后期改革开放逐渐进入高速期,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民商事纠纷逐渐增多;二是国企改革走向深化,一些国企工人下岗,社会纠纷、家庭纠纷也呈现增长态势,民众依法维权意识也在逐渐觉醒,“这都导致一时间法律服务的供不应求”。
在这一大背景下,1995年8月上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为全国首家正式挂牌的法律援助机构,1997年5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参与到募集法律援助资金事业中。叶青说,当时的华政老教授、老专家和广大学生有强烈的“以我所学、服务社会,为公平与正义而奋斗”的心愿和参与法律服务实践的热情。
1995年8月上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为全国首家正式挂牌的法律援助机构,当时的华政老教授、老专家和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创业初期,办公条件很简陋,法援第一个办公地点设在河东教学楼门口十平方米的房间里,办公室里的桌椅都是从别的部门腾出来的。虽然物质条件匮乏,工作环境简陋,但法援的师生们充满憧憬和激情。”华东政法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童西荣讲到。
当时,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刚起步,老百姓面临许多急难愁盼的问题,迫切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法援工作开展的第一天,前来咨询的市民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参加法援工作的师生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细致耐心地接待每一个来访者。志愿者接待前来咨询的人,老师坐在旁边听,志愿者觉得有些问题拿不准,老师就进行指导和解答。有时咨询的人实在太多了,志愿者忙不过来,老师也会亲自解答问题。在那样一个互联网没有普及的年代,法院的师生亲笔回复当事人每一封信件;守在电话旁边,接听一个又一个当事人拨打过来的咨询电话,异常辛苦。
“小房间有大故事”。经过多年耕耘,华政法援已发展壮大为一个集事前预防、法律宣传、个案援助、涉法调研四大功能为一体的“制度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大学生“明星社团”。
在这一过程中,华政的部门法学等专家学者拥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广阔的学术视野和深厚的实务经验,为法治上海建设不断贡献“华政智慧”。
教育立人,法治立国。与此同时,华政不忘“修炼内功”,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为共和国培养优秀接班人、合格建设者,为法治中国建设吹响继续奋进的集结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
老一代华政人提出的“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第一”“以学生为根本”的教育理念一直延续至今。1994年,国际法系党总支以“党建+”模式打开了法学教育新局面,被上海市教卫党委确定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凝聚力工程”试点工作单位之一。
1995年6月5日,《人民日报》头版全面详尽报道了学校国际法系“凝聚力工程”的建设经验。这是华政党建工作的一张名片,在学校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亦是第七段共振。
叶青告诉记者,当前华政的法治人才培养有三个面向:为我国法治建设培养政治坚定、忠诚法律、内心温暖、维护公平正义的专业型法治人才;为基层岗位、基层地区培养具有奉献精神、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法治人才;为东部沿海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输送具备国际化视野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我们进一步将其凝练为‘信、专、跨、通’”。
华丽转型,助推全面依法治国
2000年以后,法治的重要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显现,法治建设在全球化的推动下迅速发展。
中国对外开放步入历史新阶段。1978年和2001年“开放”的区别在于,如果说前者打开了国门,那么2001年就是进一步融入到了世界经济体系当中去。这一年,中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华政对外交流、开放办学的步伐也持续加快,将“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将本土法治人才培养国际化和国际法治人才培养本土化相融合,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相衔接,使学校国际影响力不断得到提升。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在2022级新生开学典礼讲话,勉励学生铸就华政青年的独特气质
尤其在“走出去”方面,华政坚持人才走出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历来是“华政特色”;坚持声音传出去,依托众多涉外法治研究平台,密切沟通交往,加快成果产出,传播“中国声音”;坚持产品打出去,依托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等一批法律服务机构,为我国司法机关提供法律依据,为国内企业提供诉讼应对和企业海外布局等方面的涉外法律服务。
事实上,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一批又一批的华政人的身影就一直活跃在外国司法机构、国际组织和中国驻外机构之中。这是第八段共振。
2001年2月15日,时任加拿大总理克雷蒂安成功访问华政,并在40号楼的二楼小礼堂,为200多名学生作了一场精彩演讲,还与同学们进行了现场交流互动。
据悉,克雷蒂安总理毕业于加拿大拉瓦尔大学法律专业,获多所大学法学名誉博士学位,并多年从事律师工作。因此,他来访中国时,提出希望在一所大学的法学院进行一场面向法科学生的公开演讲。中央和上海市研究决定把这个任务交给华政,让华政组织实施接待工作。
“当时的华政在华东地区,甚至整个南方,法学专业都是最强的之一。”彼时的王立民是副院长,也分管外事,全程参与了克雷蒂安总理的访问,“他的侄女前后来了两三次考察场地、校园环境和安保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100多年前,孙中山就曾在此发表演讲,“民主国家,教育为本;人民爱学,无不乐承……”
从党的十五大到十七大,我国立法数量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执法工作持续改进、司法环境不断改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华政也在世纪之交启用松江校区——2003年10月18日,松江校区启用仪式举行。2003年松江校区投入使用之后,立即在当年度就实现了招生规模倍增。这一时期,学校的隶属关系也有了很大变化。2000年,学校成为上海市属高校。2007年3月,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从此登上一个新的发展平台。是第九段共振。
叶青坦言,在更名过程中,华政确实遭遇了一些困难,首先是学校学科结构比较单一;其次是学校当时的师资规模和结构尚不够合理,高级职称数偏少;最后是2003年之前受校舍条件制约,学生规模偏小。“通过师资培育和人才引进,不断整合学科专业资源,凭借更名的‘东风’,华政顺利实现了从千人学院到万人大学的转变,实现了从单一法学学科为主的行业性院校向多科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的转变,奠定了如今的发展格局。”
同年,华政的法律史学科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这是上海唯一的法学国家重点学科。
“1979年复校后,学科在国内最早获得法律史硕士学位授予权(1981年),并较早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成为法律史研究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科成员中多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回望过去十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领航、举旗定向的十年,是谋篇布局、立柱架梁的十年,是踔厉奋发、成就辉煌的十年。其中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就是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此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大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门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部署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全面展现在世人眼前。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学生为市民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郭为禄表示,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华政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要求,直面新挑战,抢抓新机遇。要把握法治中国、法治上海建设新使命,全面服务法治中国、法治上海建设目标的实现;要把握新发展阶段上海发展新机遇,为上海赢得新的竞争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要把握科技进步和产业革命新机遇,主动提升新技术赋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教育观念更新、模式变革和体系完善;要把握高等教育发展新态势,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便是第十段共振。
叶青表示,进入新时代,华政着力构建“法科一流、多科融合”发展格局,通过法学学科建设带动其他学科发展,通过其他学科发展促进法学学科更新升级,具体路径有三:一是加强学科交叉建设,拓展法学学科内涵,形成特色;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支撑,使法学高层次学术平台更加广阔坚实;三是优化法学学科队伍,吸收优秀从事跨学科研究学者参与法学学科建设工作。
为此,华政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九项重点任务,包括培养卓越法治人才和社会治理人才,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升科研创新和文化传承能级,强化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的学科建设格局,拓展国际国内合作新领域,塑造开放创新、追求卓越的大学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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