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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林业大学公布早前关于一篇中文论文“褐梗天牛携带与传播松材线虫能力的研究”的实名举报的调查结果。

公开资料显示,举报人为北京林业大学武三安教授,而被举报论文的通讯作者同样为北京林业大学教授,骆有庆。

关于北京林业大学的最新答复,举报人再次做出回应:

安主任、安校长:您好!

我校学术委员会“关于《褐梗天牛携带与传播松材线虫能力的研究》相关争议的调查结果”已经收到。

针对结果中认为“事件属于学术争议与学术批评问题,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该论文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第二条“所列情形”的结论,我不敢苟同。理由如下:

学术争议是指在学术界中,持有不同观点的双方队友争议性的学术论题,在一定的平台上所展开的争论。一场争论的发生涉及这几个要素,产生争论的论点、质疑方和被质疑方、评判方、平台。争论发生在质疑方和被质疑方之间,只有两方发表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你问我答,产生辩论才叫争论。

针对《褐梗天牛携带与传播松材线虫能力的研究》事件,:1)我认为:我在“一篇“足以支撑多篇SCI“的中文论文(一)和(二)及举报信“提出的所有质疑内容均不是具有争议的论点,均不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结果;2)自从我提出质疑后,论文作者仅通过两次在《中国知网》和一次在《中国森林病虫》发勘误声明对我在(一)中提出的质疑做了回应,而对(二)中涉及的问题没有提及;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曾根据我反映的问题,形成了16个具体问题,交由文章通讯作者回答。其答复内容,我曾向调查组成员申请一阅,其回答是否定的;3)在与《中国森林病虫》编辑部编辑的通话中,我曾建议在《中国森林病虫》杂志设立”商榷栏目“,就论文所涉及的问题开展争论,也曾向调查组成员建议,按照国科发监(2022)221号第二十条” 经举报人同意可组织举报人与被调查人就有关学术问题当面质证“,我愿意与作者、审稿人、编辑等在网络平台上质证,但都没有得到正面回答。

关于论文涉嫌学术不端,我已分两次以“对“一篇“足以支撑多篇SCI“的中文论文(一)”的解析“和”对“一篇“足以支撑多篇SCI“的中文论文(二)”的解析”推送在我的公众号《蚧普》上,限于篇幅,在此不再重复。

当前,教育部正在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了更加充实活动内容,在此,我诚挚地邀请您和/或学术问题评议专家组成员,在网络平台上,通过直播的方式,就论文《 褐梗天牛携带与传播松材线虫能力的研究》所涉及的学术问题,是否是“学术争议“,开展公开争论。相信,作为二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的您,会做出正面的回应。具体时间,我们可商议解决。

此致

敬礼

林学院 武三安

2023年 7月 24日

对“一篇“足以支撑多篇SCI“的中文论文(一)”的解析

《中国森林病虫》是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主办、我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领域唯一的专业核心期刊。作为一个科技期刊,传播科学技术是其一项重要的内容。

该刊 2022,41(6): 29-36 刊登的题目为《褐梗天牛携带与传播松材线虫能力的研究》的论文,存在包括图文不符等诸多错误,我以“一篇“足以支撑多篇SCI“的中文论文(一)和一篇“足以支撑多篇SCI“的中文论文(二)”

针对我在(一)中指出的两处图文不符,《中国森林病虫》编辑部“羞答答” 地发了两次勘误,更换了图1和图3 。而对于我在“二”中提出的多个疑问,在四个月后的今天,不知什么原因,仍未有所回应。

下面针对论文中图1和图3及涉及的内容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1. 1. 关于论文中图1图文不符的问题,编辑是这样答复的“您在第一次发给我的邮件中指出文中差错时,我担心自己有疏漏,请了另外2名编辑帮忙仔细核实,但却只发现了图3和一处数字表达错误,未能发现图1的图文不一致差错(作者提供的原图和网络首发版本并无差错,是印刷厂排版时排丢了样株5上的图标,我们虽多次、多人校稿但仍未能发现),所以反馈给作者、并勘误更正时,遗漏了这一条“。

评论:现在的柱状图是利用电脑软件绘制的。只要输入完整的数据,就可得到表达正确的图形。将柱状图部分图形的缺失归咎于印刷厂师傅排版时的错误,于常理是说不通的。是否可让印刷厂师傅重复一次?

  1. 2. 关于论文中图3图文不符的问题,编辑是这样答复的“我在XXX老师5月5日的返修稿中找到了疑问,在修改图3的图注时,作者替换了与原稿不同的图片,而在文中却没有修改文字,也没有向编辑说明。图3中,原稿中的1号样株是没有发现褐梗天牛幼虫的”。

评论: XXX老师在稿件返修时,为什么要用错误的图3替换正确的图3?如果是用错了图,难道XXX老师论文撰写前,同时准备了两幅不一样的图?

3. 在新近出版的《中国植物保护百科全书 昆虫卷》第405~406页,由 陶静、任利利撰稿;骆有庆 审稿的条目:褐梗天牛 中,对其生活史和习性,是这样记述的:

有昆虫生物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对于多年生的昆虫的而言,在一年内的任何一刻,都必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虫态(或虫龄)的现象。但在《褐梗天牛携带与传播松材线虫能力的研究》一文中,是这样记述的:

通过比较上述两篇文献记述,您会发现后文与前文存有不相符之处。前文记述成虫活跃期为6~9月,后文记述在7月中上旬以前,在所调查的5株黑松上,全为天牛卵块;8月所调查的黑松上的天牛全为幼虫虫态。

撰写过科学论文的作者都知道,撰写论文的程序通常是这样的,首先整理数据制作图、表,然后在对图表分析的基础上撰写文字。如果更改图表迎合文字,多数存在学术失信!

在此,我强烈怀疑《褐梗天牛携带与传播松材线虫能力的研究》一文中“2.2.3 褐梗天牛的发育过程和松材线虫在树体转移的时空耦合性”结果的真实性。并希望论文作者公布原始实验数据记录,以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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