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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吉林省长春市吉林艺术学院食堂、超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艺术学院食堂,超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艺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委托经营项目包括吉林艺术学院表演校区餐厅、造型校区餐厅、综合校区餐厅、城市校区餐厅、超市等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艺术学院食堂、超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艺术学院食堂、超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1月19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年02月09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年02月09日13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吉林艺术学院食堂、超市委托经营项目.
1.3招标范围委托经曹项目包括吉林艺术学院表演校区餐厅、造型校区餐厅、综合校区餐厅、城市校区餐厅、超市等项目.
1.4合作经营期限:合作经营期限3年(一年一续签)。
1.5服务地点:吉林艺术学院表演校区、造型校区、综合校区、城市校区。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学校要求。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晶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的食堂达到餐饮服务食晶安全量化等级B级(含)以上.具有1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HACCP或15022000(食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与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高校餐饮服务3年以上经历,近年(2019年年至今)与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高校餐饮服务成功案例)不少于2项(与同一采购人合作的多项业绩视为1项业绩)。
2.2.2投标人近年(2019-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白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2.3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微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2.4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2.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13时30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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