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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编辑:张锦河
中国人大网2月2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的决定:
免去唐一军的司法部部长职务;
任命贺荣(女)为司法部部长。
此外,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免去贺荣(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微
贺荣简历
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代表。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0.09–1984.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08–1994.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4.07–1998.06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其间:1995.09-1998.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8.06–2001.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07–2007.0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2.09–2004.07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03–2006.06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10–2006.10挂职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6.09–2007.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05–2010.0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正局级)
2010.02–2011.1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10.03–2010.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1.12–2013.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09–2013.10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10–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03–2018.01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01–2018.03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3–2020.04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2018.05)
2020.04–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国人大网、最高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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