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法学(研究生法学期刊)
研究生法学,研究生法学期刊
作者 | 金可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
来源 | 超律志
金可可,华政91级学子,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曾作为德国联邦总理奖学金获得者,在德国总理官邸获得总理默克尔的接见。他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民商法学科负责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并获评第四届“上海十大青年法学家”,历年来活跃在学术和教学的最前沿,把钻研学术,培养学生作为自己的基本人生追求。他说:“认真研究,是希望自己能有一点贡献;培养学生,是希望下一代能作出更大的贡献,他们比我们强,是规律,也是我的信念。”作为华政学生评出的“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他广受学生爱戴,素有华政校园F4的美名。
第一个方面:关于规划
第一,读研三年的规划,实则是一个人生规划的问题
这三年对大家来说非常关键。这三年怎么走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将来要怎么过,如果将来想怎么过没有确定下来,说这三年要怎么走还是很难的,所以我就谈的散一点,漫一点,从比较大的地方谈起。首先,似乎一个人应该做什么样的定位很难,最终会牵涉到人生的根本意义上去。但我觉得其实不难,有句很庸俗的话我觉得是至高的真理:你要做个有用的人。如果你做了一个有用的人,不管是对什么有用,就是成功的人,虽然很土,但是仔细去想,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经验就是这么一条。一个有用的人按照古人的看法就是一个“吉人”,是不会给社会造成危害的。
怎么样才是有用,我是有这样一个看法,有用很多种,比如结婚后爱人很依赖你,对爱人来说就是有用的。以后养育一个小孩,对小孩也就是有用的。比如教育一个学生,能够尽心地把你的知识,知识上的创新传递给学生,那么就是有用。我们知识分子要做到的有用,跟一般的有用还是有些不同的,普通的有用很好,但是作为知识分子,我们要追求更高的,我们要追求的是不可替代性,在某一个领域内是不可替代的,只有这样,才是成功的。
假设你学问很高,在华政范围内是不可替代的,那么就说明在华政范围内你就是成功的。比如王迁和培新两个人,为什么学校对他们这么重视呢?成为很年轻的博导和教授,就是因为他们一个在知识产权一个在商法领域,至少在华政范围内就是不可替代的人,正因为这种不可替代性,领导才重视,才成为不可替代,这就是靠实力说话的人。如果不可替代的范围越大,你就有越大的影响,就有越大的话语权。这个是我第一个观点。有用就是成功,一定要做有用的人。平时有好多学生,包括工作的时候总觉得不够被重视,总觉得才华被淹没,从而怨天尤人。但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有才华,如果对他人对社会有用,在任何地方都不会被湮没的,首先要反思一下自己的能力和所作所为,对人家是否是有用的。
第二,成为一个善于规划人生的人
首先要知道自己想要过什么生活,还要知道自己最适合干什么事情,这里我举个例子,我刚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读博士的时候,梁慧星老师跟我们说过一句话,这句话影响了我一生。他说你首先要知道你能干什么,你怎么知道你能干什么,在我看来很简单。如果你觉得看书很快乐,跟人接触的时候没有比看书更快乐,那么你适合做学问。如果你觉得看书太头疼了,不如跟人打交道快乐,那么就适合做实务。这是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首先根据他的方法就能得出一个结论,自己适合干什么。当然自己适合干什么和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两者之间有可能是冲突的。比如你最喜欢做学问有可能偏偏就天资不好,做不来学问。当然最理想的状态是你最想做的也是你最适合做的,就是你的工作成为你的一种兴趣。就像马克思说的,劳动成为了你的一种需要。那么根据梁老师的判断方法,我们就能够很容易判断出来,自己适合干什么,理论还是实务。对于将来想要从事实务的人,和将来想要从事研究的人,这三年的规划在我看来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要从事实务,我只说民法的,民法就是把民法基础打好,把英语学好就够了。从事学问就不一样了,这个我下面再说。
但如果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还没有方向,那我的看法就是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这是根本的。有好多人他可能对自己没有长远的规划,但是每到一个阶段,他都会很认真做自己目前做的事情。本科和硕士读书都非常认真,但是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这样的人也是会成功的。我还是举罗培新的例子。我不认为他在读硕士的时候就决定他将来要做学术,但是他是很认真的在做。我们那时还在吃喝玩乐,交女朋友很高兴的时候,他已经硕士期间发了30多篇论文了,所以我觉得罗老师就是这样的,踏踏实实把眼前的事情做好,是非常重要的。
我接下去就主要针对搞学术研究来说了,就我的看法,学术上也要善于规划。如何规划我还是举梁老师的治学方法。梁慧星老师培养出多少名家,陈华彬是他的学生,韩世远是他的学生。我说句不客气的话,在梁老师的学生里面,很多人智商不是太高的,但是经过梁老师的点拨和治学方法的熏陶,一个一个都卓然成家了,可能目前或者不远的将来能够培养出如此多的优秀学生的,能够比得上梁老师的可能就是徐国栋了,而徐国栋又是梁老师教出来的。我觉得要推荐一下梁老师的治学方法。
首先你整体上对民法这个学科要有一定的了解,当然这个是他对他的博士生说的,当然都是符合的。第二要确立一个研究领域,要尽量的小。我就举个韩世远的例子,当时梁老师给他定了违约损害赔偿,三年就搞这个,其他都不用搞,这个领域可能要花个五年时间做,做透了,直到再也没东西做了,那么扩大这个范围,举个例子扩大到整个违约责任,再扩大到大一点的合同法。我们可以回过头看看韩世远的学术上的发展轨迹就是这样,首先是违约损害赔偿出来,后来是中国合同法总论,再后来做债法总论,每一本著作都是一步一个脚印,很踏实,没有人能超越,都是梁老师的治学方法培养出来的。我想了下,这个方法是博和约的关系之一——先约后博。先将自己假设成为一个笨人,先做一个最小的事情,在这问题上成为一个专家,这是一种治学的方法我觉得非常有效。大部分人都不是天才,我觉得这个方法很好。
第二个在学术上的规划就是要把握学界趋势,知道学术发展方向。在法律方面有一点要注意,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与外国的法律制度存在天然的亲缘关系,所以说我国的法学离不开外国法和外国法学的滋养,如果没有外国法的滋养,我们的法学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要引用徐国栋跟我们说的一句话,很偏激但是很有道理:“外语就是力量。”我给它加上一个限定词,就中国法学目前发展现状而言,外语就是力量!就目前而言,我们很大程度上依赖外国法,依赖外国法学的滋养。
为什么这么说,我可以举一个例子,一门外语往往决定一门学问。比如不懂意大利语搞罗马法,往往要走很多弯路,做出来的东西往往错误很多,不那么权威。再比如说,如果搞商法搞知识产权法,就必须像王迁教授一样要精通英语。再比如学民法不懂德语不懂日文,最多是拣人家的吃剩了的渣渣再来嚼嚼,研究不出什么,只能了解基本知识。
所以说,如果搞学问,第一个要规划就想想自己要学什么外语。我认为外语不在多,关键要精,好多人动辄搞七八门外语,我认为这是不正常的。在精里面又要有优先次序,搞什么法就要优先学最对路子的。如外法史,意大利语德语都可以,如果搞民法一定要德语和日语,其他的语言基本用不上。
第三,在学术上务必敬畏传统
现在学术界有不好的风气,就是动辄搞创新,搞什么物权法制度设计与创新,连传统的东西都没有搞清楚搞什么创新,连史尚宽的东西都还没有捏透,搞创新往往错误百出。就拿现在的《物权法》来说,里面是错误漏洞百出,完全抄人家的地方都不会错,我们法学家发挥的的地方就全错了。他为什么会错?是他拍脑袋,觉得这样改更合理;但是事实上他并没有真正理解这个制度的关窍在哪里。
我举一个《物权法》上关于遗失物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回复请求权的时效问题,这应该是除斥期间,按照日本的立法例等都是这么规定的,从遗失之日起两年。我们改成从知道和应当知道被谁占有之日起,这个就完全错了,道理我就不讲了。还有一些地方就是不理解民法的体系性,就是说由于民法的体系化程度很高,某处的规定很有可能在另一个表面上不相干的制度中引起一个体系效用,我在这里一改,表面上这个制度在这个地方本身是合理了,但是在其他地方会撕扯开更大的裂缝。所以我建议在座各位一定要敬畏传统的知识,道理很简单,前人不比我们笨,前人几百年研究出来的东西,不管外国人还是中国人,是凝聚了前人智慧之结晶的,创新非常难,所以现在我的学生将他的论文自命为创新给我看,我都不大赞同。我不认为一个学了5年民法的人就能够提出创新。
第四,不盲目破坏和批判,注重建设
批判、破坏、解构都是很简单的。什么叫解构,解构就是把事物的另一面给人看。举个例子如果一个领导在台上讲话冠冕堂皇、道貌岸然,而把他的私生活揭露出来,这就是一种解构。把一个事物在人们意识中的通常形象颠覆过来,这个就是解构,是很容易的。每个人都有理性,理性只要失去制约,就能看穿一切,我们真的想一下我们的爱情友情,一切都是没有价值的;那么这样的看穿有没有意义呢?昨天有个学生跟我说,他看穿了一切,我说你看穿一切是最肤浅的事情,不要觉得自己是深刻的,看穿一切是很容易的,关键是看穿以后要怎么做。这一点同样适用学术界,盲目推翻一切,没有建设,我认为没有意义。
第五,树好目标,追求卓越
最后一个规划问题,就是要在学术进步的背景之下,以什么为标尺,和谁比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年轻学者要和谁比?举个例子,当然不是真的,好多学生动辄觉得自己现在的水平比王利明要高了,所以他觉得就行了,但事实不是这样的。王利明、梁慧星这样的老一辈为什么能出来呢?那是因为他们在他们那一辈人中是千里挑一的佼佼者,他们才能脱颖而出。你老是跟比自己老的人比,这样有什么出息呢?我认为做学问的目标要树立好,跟谁比?要跟同辈的人比,甚至和下一辈的人比,因为下一辈人永远有超越我们的趋势,只有跟他们比才有动力,这是一个标竿的问题。
第二个方面:关于我自己个人的学习方法
首先要找合适的书,读经典。每个领域都必然有自己的经典,读一本经典胜过读十本乱七八糟的书,因为经典不会伤害你,乱七八糟的书会有害于你。练字的人都知道,有句话叫“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如果你看的一本书本来就是下等的,那么除了糟粕之外,你还能学到什么呢?比如民法,在大家学会德语、日语之前,推荐大家看史尚宽、梅仲协、王泽鉴、郑玉波等人的书,这些人是经过历史考验的,接下来看翻译过来的德文的日文的民法方面的书。大陆学者的话,要看懂得日文、德文的学者的书。其他的大陆学者我觉得没必要看,这是我一个很真诚的想法,不要光看一个人在某个学校或学术界名声很大,就去看他的书,把他的观点奉为圭皋。大家可以就按照我的方法来,看经典。历史检验下来是最好的。
第二就是要掌握博和约的关系之二——泛读和精读的关系。在座做学问的,首先要泛读,泛读就是博览群书,目的仅仅是为了开阔视野,但是对于泛读的领域,不要求达到精读的程度,精读的方法只适用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如何精读,我个人有两方面的做法:一种是专题研究法。什么叫专题研究?比如一物一权主义,在读书过程中肯定会发现它有问题,传统的解释是不通的;这样就必须去找一切能找到的一物一权的资料来看,包括德文的日文的,包括国内已有的台湾学者的论著,进行归纳比较总结辨别,得出自己的结论。这就是所谓的专题研究法。
第二种精读的做法就是读书的时候一定要做笔记,这表面上很慢,实际上是很快的,效率是很高的。举个例子,我今天下午看意思表示错误学说史,从罗马法自然法开始整理,我看了一页之后就把这一页主要内容打在电脑上,注明出处。这样有什么好处,一个是用自己的话归纳过了印象就更深了,二个是以后写文章的时候就非常方便,资料积累的多,就能够写出质量比较高的论著。比如我前阵子在看德国的哲学家谢林的法律思想对历史法学派的影响,我有个习惯就是边看边在电脑上做笔记,我这三个月下来我惊讶的发现我读书笔记已经超过10万字了,于是我昨天把这笔记整理一下,就到上海教委去申请了一个重点课题,叫做创新项目课题。这表面上很慢,实际上效率很高,是值得的。
最后我要向学民法的同学说几句话,我事情比较多,没有给大家开课,我在这里跟大家讲一讲,尤其是有志于做民法学术事业的硕士生,我要建议大家想搞学术的话,要学德文和日文,两种至少学一种,最好两者都会,如果会的话,那你的研究能力就比人家强了,在学术上就会走在前面;其次,要规划好学术的道路,一步一步走起来。很多人可能有这样的偏见,分到不好的老师心里就很伤心失望,没有这个必要,跟哪个老师并不重要,关键的是你可以跟你认为好的老师去交流,可以向老师去提问题。任何老师,对和他接近的学生,都是一视同仁的,不管这个学生名义上是谁带的。而且对于研究生来说,更重要的是自学,真的要从老师那学到什么,说实话是很少的。
今天下午我还跟我们教研室的一个老师在探讨这个问题,这个老师很经典的说了一句话:一个合格的硕士生导师,是要做明星还是教练?要做明星就是要同学崇拜你,好像你什么都懂;但是作明星是很难的,我觉得我身边没有见过适合成为学术明星的人。相反,一个好的导师是指导你如何去研究,或者明确告诉你哪些方面我是不懂的,但是告诉你怎么去弄懂,这个就是一个最称职的老师。通过这些杂七杂八的讲话,希望大家对以后的学习有一定的帮助,我就讲到这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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