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
一个优质的考研在线培训学校必然为学员提供周到、贴心的服务,服务包括提供专业课程的专业辅导、督学、在线答疑等多个方面,这个过程看似对考研的学生影响不大,但其实这个过程能够很大程度上帮助考生找到自己的知识盲点和一些专业疏漏问题,所以这一点也是大家在考察在线培训学校时要着重了解的点。目前高途考研为考生提供专业课辅导课程 、班主任全程督学等特色服务,为考生备战考研带来了强大助力。 1.报班选择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达到中南大学2020年各二级培养单位专业复试线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5月中旬至6月上旬。具体复试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在其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三、复试方式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通过远程面试平台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版或照片: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5.二级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须于5月10-13日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ksxt/login.aspx网上支付(只支持微信支付)。
六、复试内容
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成绩合格标准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总分为30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管理类联考专业,复试总分为200分。复试主要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其中:管理类联考专业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并计入复试总分;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加试。
七、调剂
1.我校总体生源充足,不接收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
2.我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少量校内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调剂生。调剂生需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我校关于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初试成绩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1)符合学校一志愿报考专业基本分数线要求;(2)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报考全日制上线考生不能调剂到非全日制复试录取,报考非全日制上线考生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复试录取。
八、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陆“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使用手机下载云考场移动客户端,安装并熟练操作,并按二级培养单位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1.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安卓系统智能手机。
3.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面试房间。
九、纪律要求
1.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十、其他说明
1.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开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入学与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要求,由二级培养单位按程序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方案和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束后,全校拟录取总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二级培养单位须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培养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研招办0731-88876806,纪委0731-88879252。
内容来源:中南大学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秋妍
责任编辑:李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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