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博士报考条件)

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博士报考条件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方式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招生专业、招生导师详见我校《南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1.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符合《南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通大研〔2021〕39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符合《南通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通大研〔2021〕40号)规定的报考条件。

2.非定向全脱产类别考生。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博导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存在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时间

1.硕博连读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日

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

2.“申请-考核”制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4日

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

3.普通招考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日

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

注:具体招生信息,请大家自行前往大学官网查询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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