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SPRING

邂逅海大

亲爱的老师、同学:

新春快乐!

冬去春来,万象更新,美好又充实的寒假即将结束,开学的脚步近了,刚刚,学校办公室发布了《浙江海洋大学 2023 年春季学期开学学生返校告知书》和《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让小海来给大家圈个重点吧~

01

开学时间

全校学生从2月16日起至2月17日返校,本次返校不分批次

其中:定海校区于2月16日开放校园,定海校区学生不早于16日返校。

02

返校条件

根据返校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缓返校、正常返校”两大类。

第一类“暂缓返校”:

1. 返校前七天内有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暂缓返校,待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返校。

2. 返校前出现发热(口温≥37.3℃或腋温≥37℃)等症状的,应暂缓返校,待上述症状消失后返校。

第二类“正常返校”: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人员均可正常返校。

对“暂缓返校”的学生,由所在学院“一对一”联系,做好沟通联络,确认身体健康后可以返校。

03

报到流程

1. 学校在报到日(2月16日至17日)分别在新城校区北一门、定海校区南大门设立报到点,学生凭钉钉“浙海大”工作台的“校园通行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入校,若发现体温异常(口温≥37.3℃或腋温≥37℃)的学生,送学校发热门诊就诊后转校内健康驿站观察。本次开学返校不安排接站,请同学们自行到校。

2. 自备车来校时须在校门口下车,即停即走,车辆和陪同人员不进校。为避免返校流量集中,建议返校出发地在舟山及周边地区的同学尽量安排在上午时段返校。

3. 返校途中、报到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班主任(导师)联系。

04

返校后管理要求

1. 每日健康监测。开学一周内实行学生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学生出现发热(口温≥37.3℃或腋温≥37℃)等症状,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并第一时间前往学校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 学生返校后,市内出行可通过刷“校园通行码”出入校园,但须于当日晚上 10 点前返校。学生非必需不离开舟山市,确需赴市外的需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3. 开学一周内暂停学生竞赛、大型招聘会、观摩演出、运动会、社团活动等大规模集体活动,如确需举办大型活动,需经学校批准同意。

4. 开学一周内,同学们不聚餐、不聚集,减少串门,尽量减少去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5. 同学们应保持寝室卫生、经常通风,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每天按时作息,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

05

其他注意事项

1. 同学们在返校途中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2. 开学前后,部分同学容易产生情绪焦虑、内心抑郁或心理恐惧等心理反应,如你有此类情况,可以拨打学校心理咨询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寻求帮助,电话:654317(全号13857224317)。

3.定海校区自2月12日起启用校门智能道闸系统,2月12日起至28日止为道闸系统试运行阶段,同学们可通过人脸识别、刷钉钉“校园通行码”等方式进出校门。请定海校区的同学尽快通过钉钉“浙海大”工作台“人像采集”模块完成人脸信息采集,以便无感进出校门。

06

期末考试安排

1.本科生校级期末考试安排在2月25日至2月26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本科生院级期末考试安排在2月17日至2月24日进行。学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其中大一、大二、大三年级须在3月5日前完成所有课程的考试,毕业生班级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灵活安排考试时间。

3.研究生校级期末考试安排在2月27日至3月5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关注所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安排。

4.研究生院级期末考试安排在3月5日前完成,具体由各任课老师按实际情况决定考试时间,并报学院备案。

07

学生相关事项

1. 学生报到。根据学校安排,本科生报到时间为2月16日至2月17日。

2. 注册时间。注册时间为2月17日至2月24日,以班级为单位到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办理注册。

3. 教材发放。学生返校报到后统一领取新学期教材,具体领取批次另行通知。

4. 教学形式。新学期原则上实行线下教学。2月27日起,全体师生按课表安排,到指定教学场地进行线下授课。

如遇到聚集性疫情或部分师生发烧等典型症状时,各学院应做好同步线上线下的教学条件准备。

学生如因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到校,应按《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向所在学院请假,同时也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告知请假原委,便于任课教师安排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学生返校后,任课教师须给予学生适当教学辅导或答疑。

5. 课程免修的办理。课程免修的申请在3月6日至3月10日向所在学院教务员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学院须在3月7日至3月10日完成办理流程并回复相关学生。

6. 课程成绩的复查。成绩复查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15日,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教务员提交课程成绩的复查申请表,学院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指定工作。

7. 复学、恢复学籍申请提交。符合复学、恢复学籍申请的学生,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教务员提交学籍异动报告单,由学院汇总后,将审核材料于2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核准后,将在教务管理系统及时调整学生学籍状态信息。学院负责告知学生学籍状态调整的结果。

学生休学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原则上是新学期第2周之前。

8. 转专业工作。在校生的转专业工作已于上学期期末结束,若有退伍复学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请相关学院在第一时间联系教务处,并及早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

9. 退学处理。对于拟退学或主动提出退学申请的学生,学院应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退学处理在3月6日启动,相关学生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写明申请理由(含家长签字确认),书面申请原件须经学院领导集体审议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学校会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有关部门的通知

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

共同做好开学阶段各项工作

来源:办公室、教务处

美工:吴星仪

值班编辑:戴莹玮 钱泽宇

责任编辑:沈家迪

  • 信息来源:浙江海洋大学。

    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及海洋知圈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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