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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1年,原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和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部分职能)组建成立生态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一、职能
生态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领导下,承担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重大工程管理等具体任务及实施,为机关履职提供支持保障。生态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参与拟订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参与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血防等工程规划、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血防等工程建设;拟订工程管理办法、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年度建议计划;组织开展检查验收、监测评估、信息统计、技术推广和培训宣传等工作;受托承担其他林业和草原相关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机构
办公室
党务工作处
综合业务处
工程管理一处
工程管理二处
工程管理三处
工程管理四处
办公室
(一)负责拟订中心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中心文秘、档案、公文运转、政务信息和印章管理工作,督促各处室做好业务工作档案管理。
(三)负责中心重点工作和领导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
(四)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负责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中心干部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
(六)负责中心内部会议的组织、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七)组织起草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八)负责中心保密、保卫、消防、卫生等工作。
(九)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务工作处
(一)负责拟订中心党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相关工作及各党小组理论学习的指导与检查工作。
(四)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内信息统计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及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纪律检查、意识形态、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落实中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表彰工作。
(七)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的有关会议、活动及党内文件的承办、督办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党内会议、活动的组织、记录,并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九)协助党支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负责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和统战工作。
(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业务处
(一)参与拟订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方针、政策、法规。
(二)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血防等宏观政策研究,参与编制有关规划、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议计划。
(三)组织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修复阶段性评估工作。
(四)负责综合业务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起草综合会议领导讲话、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五)负责组织拟订中心年度调研计划,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工作。
(六)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七)负责起草综合性业务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牵头办理综合性会办文件。
(八)负责中心业务签报、发文的核稿工作。
(九)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一处
(一)负责拟订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法规、办法,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建设任务,定期调度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四)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情况,提出年度建议计划。
(五)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推广建设和管理经验。
(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二处
(一)负责拟订天然林保护修复民生保障政策、法规、办法,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二)负责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修复民生保障政策落实。
(三)组织提出重点国有林区民生保障、社会公共服务及技能培训等年度资金建议计划。
(四)组织指导重点国有林区林业产业体系构建、扩大就业、开展技能培训等工作。
(五)组织推广林区民生保障、就业增收、国有林区转型工作经验。
(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三处
(一)负责拟订退耕还林还草有关政策、法规、办法,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国退耕还林还草总体规划、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定期调度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四)组织提出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年度建议计划。
(五)组织开展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试点示范,总结推广建设和管理经验。
(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四处
(一)负责拟订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血防等相关政策、法规、办法,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二)负责编制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血防等规划、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血防等建设任务,定期调度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四)负责与国家储备林相关的WWF等涉外合作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提出有关年度建议计划,配合规财司协调发改、财政,以及有关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六)总结推广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业血防等的建设和管理经验。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五处
(一)负责拟订有关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项目及草原保护修复、荒漠化防治、石漠化治理、重点防护林建设等工程和项目的政策、法规、办法,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二)负责编制有关工程和项目规划、专项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有关工程和项目建设任务,定期调度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四)组织提出有关工程和项目年度建议计划。
(五)总结推广有关建设管理经验和典型模式。
(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核查处
(一)负责拟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重大工程核查验收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开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重大工程国家级年度和阶段验收工作,指导地方开展年度验收工作。
(三)负责受理有关生态建设工程的群众举报和信访工作,承担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调查督办。
(四)负责核查验收结果的统计分析工作。
(五)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效益监测处
(一)负责拟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重大工程效益监测办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有关生态建设工程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监测评估工作,编写效益监测国家报告,定期发布相关监测结果。
(三)负责推进重点生态工程监测能力建设,协调组织重点监测站点提供监测数据。
(四)牵头建立完善重点生态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监测数据库,完善相关指标体系。
(五)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信息统计处
(一)负责拟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重大工程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并形成报告。
(二)负责拟订有关生态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工程业务档案管理,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生态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
(四)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技推广处
(一)牵头拟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重大工程技术标准、措施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有关生态建设工程基础理论和实用技术研究,推动相关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三)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生态建设工程评优工作。
(四)组织开展有关生态建设工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宣传培训处
(一)负责拟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重大工程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二)牵头组织编制中心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有关生态建设工程人才培训工作。
(三)承担有关生态建设工程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工作,联系有关新闻媒体。
(四)负责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信息维护工作,编辑印发生态建设工程简报。
(五)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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