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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6元,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至12月底。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因此,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调整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406元。同时,继续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

1.本市户籍的未就业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和中、小学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儿童;

3.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的学龄前子女;

4.持有我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以上四类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可以参加我市2023年居民医保。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股长王银辉表示,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江门市内225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家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可在其中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可以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或者到选定的医疗机构现场办理。 我市第一次批量扣费时间是11月16日,扣费期一直延续到12月31日,请参保人保障缴费账户余额充足,避免扣费失败。过了集中参保缴费期还未扣费成功视为自动弃保,不能享受新年度医保待遇。

参保人如需办理变更或停保,要在2022年11月15日前到各镇(街)基层服务机构申报,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的,信息管理系统将按新一年度缴费标准直接代扣代缴。参保人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即2023年1月1日)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此外,今年缴费方式更加多样化,新参保的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也可以直接在粤医保、粤省事、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缴纳居民医保费。今年还增加了支付宝缴费,市民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模块缴纳居民医保费。

来源:台山融媒 记者:梁苑青 黄溢

编辑:温晓燕

监制:朱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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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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