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法硕(北京化工大学法硕非法学)

北京化工大学法硕,北京化工大学法硕非法学

一、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三种方式。各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报名条件、时间安排、复试要求等见《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一)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工程博士)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20日

四、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2年11月1日—2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至报考学院,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

1. 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 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4.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 学历学位证明:在校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交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5,但须另提交:英语CET-6或CET-4成绩单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7. 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8.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

9. 除第1-8条外,硕博连读考生还应提交《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10. 本科直接攻博生应按照相关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中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大小,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其他说明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前务必联系报考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同时,应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我校拟在部分学院及学科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培养、答辩、毕业等各环节的要求均参照我校普通博士生标准执行。

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注:具体招生信息,请大家自行前往大学官网查询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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