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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屏边县学校智慧食堂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屏边县学校智慧食堂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0.62万元,招标人为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智慧食堂综合管理平台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屏边县学校智慧食堂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屏边县学校智慧食堂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 12月12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屏边县学校智慧食堂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 360.62万元
最高限价:360.62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需求:采购智慧食堂综合管理平台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本次招标不分标段,整标段内容不可拆分,投标人必须对标段整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招标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包含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公司根据成立年份提供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或证明资料;
1.4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需承诺未被“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查询内容:工商公示信息项中的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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