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学研究(河南医学研究杂志)

河南医学研究,河南医学研究杂志

在历朝历代,维护统治者权力稳定的首要条件就是军事,一个统治者如果掌握军权,他的政治思想和治国举措才能顺行。

反之,如果统治者失去军权把控,则会受制于人,权柄下移,因此,对于军事的各项条规非常重要,古代的军事斗争属于冷兵器时代,人是战争中的主要战斗力。

因此,通读历史时,总会看到在双方交战时,往往号称麾下百万雄兵,这种夸张的宣扬方法也证明了最基础的兵卒是古代军事的关键。

不同朝代的征兵政策和兵力设置十分不同,在明朝时期,关于河南民兵的征募制度就很有特点值得探讨。

一、明朝民兵制度

明朝的民兵制度并不是由某任明朝皇帝突然设立,而是在明朝建立之初便有,明朝的民兵制度承袭于前朝——元代。

元代的存在时间相比其他历史上的大朝代而言比较短,因此,元代的一些制度具有一定的即时性。

元代的民兵制度也是如此,元代设立民兵万户府,这个机构只在战事时组织行动,平常没有战事便将兵卒放归田农之业。

而明代的民兵制度在设立之初也并不是打算长久实施的,起初,意在召集各地的乡勇之人用以自卫,并且预计“事毕革除”。

这里的“事毕”,现在普遍认同为是抵御蒙古骑兵,这项招募民壮的制度年复一年地沿袭了下来。为什么明代会打算短期设立民兵制度呢?

明朝时期,民和军之间界限分明,即“民户”和“军户”之别,普通平民通过劳作,缴纳赋税;军户出力,进行军事活动。

军户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一旦成为军户,将世世代代父亡子替,除非皇帝特旨,否则永远不能更改。

正统十四年,明英宗收到瓦剌军队意图来犯的情报,决定御驾亲征,开始第四次北伐,明英宗意在重现正统九年时抵御外敌的成功。

但这一次由于情报系统失灵,明军大败,土木堡之变,明朝军队失去了大半精锐。军户这一固定差使人口急剧下降,朝廷不得不在民间征调乡勇抵御瓦剌的入侵。

征调乡勇的官员从中央出发,北地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地,山西、山东、河南等地均开始征调,组成民兵,用以守卫。

河南民兵的招募也主要在正统年间进行,当时事态紧急,朝廷为了能够顺利募集乡勇,不但为兵壮提供兵器、马匹、械具等物品,还会免除部分的赋税。

这些举措还是起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在古代封建社会,赋税是寻常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免除部分赋税对平民非常有诱惑力。

并且,在古代征兵中,官方提供兵马器械并不是常事,许多征兵都是兵卒自带这些。

民壮、士兵、乡兵等称号都是指民兵。这些从各地招募的民兵,主要职责的守卫当地,所以开始时,各地官府自行负责当地民兵的操练、花费。

但由于军事环境并不乐观,兵事压力逐渐向民兵一侧转移,民兵需要负责的差事越来越多,兵源急需,因此不断募集民兵,导致民兵队伍不断壮大,力量增强,任务再度增加形成循环。

这种情势下,一个问题日益凸显,在民兵数量较少时,以一地府衙还能负担,民兵数量不断增多,超出地方的能力,经济上不能稳定供给。

于是在弘治年间,朝廷将民兵募集的花费压力从官方转移至民间,这成了农民的又一项赋役。

守护当地的治安是民兵的主要职责,但随着外部固定军事力量受创,边关驻防也开始成为民兵的职责。

在史料记载中,河南民兵就多次守卫边关要地,是边防驻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代的民兵又被看作一种经常性杂役,日常事务中,民兵被用于盘查朝廷或者官府认定的奸伪之人,也包括缉捕盗贼。

通常他们听命于地方政府的差遣,主要职能是进行地方防御,维护日常社会治安,弘治末年,明王朝的民兵数量已将达到惊人的三十万之众。

朝廷在使用民兵中,有规定民兵不做役使,只用于守卫御敌。但事实上,在没有军事的时候,民兵往往会被用于私役。

并且这种情况频频发生,役事也非常繁重,这时候,民兵的情况已经完全与招募之初的条件不同了,导致大量民兵逃离军队。

随着时间的推移,民兵之事又有改变,嘉靖之后,开始出现民兵通过付钱代替兵役,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明朝民兵兵役已经进入到恶性发展阶段。

民兵开始通过以银代役,官府再拿着收上来的钱另行招募,而且此时募兵中的待遇——免除部分赋税徭役,也开始缩水,变成只免除本身差徭。

二、明代河南民兵征募

河南既不在北地受胡虏侵扰,也不在南地受倭寇忧患,为什么需要民兵守卫城池呢?

根据《叶文庄公奏疏一·叶盛疏提督军务疏》记载,明朝中叶时期,河南有非常严重的流民问题,地方安全受其困扰。

河南位处中原,是古代历朝历代中都非常重要的地域,因此,征调民兵时,河南也作为重点地区被分派官员主持招募。

与其他民兵相同,河南民兵一开始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守护城镇,接着开始被小范围调用以应对突发情况,这种调用在明朝中后期非常频繁。

上文提到民兵在最开始招募时,条件优渥,这使得应征之人如海似潮,河南地区的招募待遇分为有马民兵和步行民兵两种。

有马民兵一人十四两四钱,步行民兵则是七两二钱,其中有一倍的差额,原因是马匹在古代是重要的军事物资,寻常民用也是昂贵的财产。

与较高的待遇相对的,河南官府对招募民兵的筛选条件也十分严格。

首先,招募的民兵必须是青壮健勇,其次,招募来的民兵并不归属于军籍,还是原来的农民身份。

不过,这个情况在后期有所变化,除了守卫城池,河南民兵的另一个用途也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出现。

土木堡之变后,河南、山西、山东等地的民兵被分拨至戍守边关,根据史料记载,河南民兵是守卫边防的重要力量。

官府对于民兵的设想是守卫城池,应急之用,并且,农耕是古代封建社会的大事,没有将民兵并入军籍,而是保留农民身份也是考虑到这一点。

因此,民兵通常春夏照常耕作,秋收也不会耽搁,歇农之时操练。

然而,由于官员徇私之事频发,民兵难以忍受私役之苦,加上后期的待遇不比从前,民兵中逃兵越来越多,军队缺口越来越大。

朝廷开始选择一部分民兵进入卫所,转成为正规军,河南的民兵在嘉靖四十五年时,就有部分人以三千人编作一营,听从调遣。

同样的事在万历二年也发生过,由于河南人高兵壮,还几次被填充至京师卫营,这时,民兵已经成为明朝的中坚军事力量。

事实上,民兵的处境并没有很好,除了受到繁重的私役,还往往在战争中当作军兵的炮灰使用。

古代战争中,军事设备非常落后,军帅很难时时掌握战场的情况,于是将帅们出于多种原因考量,保存自己的实力往往是第一考虑的。

明朝的法律规定,如果在一场战争中军队损失了三名以上的军官,这种情况属于重大的军事失利,统帅会因此受罚。

为了避免这一点,不让官军受损,同时免受惩罚,将帅们就不得不另出他法。

在这种情形下,将帅们为了避免损失军官而受到处罚,在战争中并不会随意使用军官,而是选择没有此担忧的民兵。

于是,民兵们常常被驱策冲在最前面,如果战争失利,剩余的民兵会被留在最后殿后,因此,战争中全部民兵覆灭的事情时有发生。

可叹的是,一个国家的军队本应该是用来守卫疆土,保卫国人的,结果到头来,反而变成驱动民众保护军队,这未免不是封建王朝的悲哀。

总结

总而言之,明朝卫所制度崩坏之后,设立各府民兵用于补充地方防御力量。

但经过多重原因交错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原本短期设立的军事体系一直延续下来,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最终成为明中后期地方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

这个体系存在中一直有官员提出反对,但由于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用以替代,最终也没有禁止,甚至也被清代沿用。

参考文献:

1、王慧明.明代募兵制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21.

2、陈文元.明代军户“被统治的艺术”[N].中华读书报,2020-06-03(016).

3、田培栋.论明代北方五省的赋役负担[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04):35-43.

4、陈宝良.明代的民兵与乡兵[J].中国史研究,1994(01):82-92.

河南医学研究(河南医学研究杂志)

想获得更多考研相关资料

京ICP备14027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