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考研(人力资源管理考研要考哪些科目)

人力资源管理考研,人力资源管理考研要考哪些科目

作者:郭朝刚

上海的新冠疫情,据上海发布通报4月29日新增本土确诊1249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932人。总体形势已经有所好转,基本实现了社会面基本清零。自上海市首批666家企业复工生产以来,又有许多符合防疫要求的企业陆续复工了。

鉴于当前上海的疫情,每天仍然有许多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出现,防控措施不能有所松懈,即使奉贤等部分乡镇的防范区在有限区域有限活动了,但是解封并不意味着解放,需要继续加强防疫防控工作。

目前,大多数的企业仍然处于疫情管控之中还没有复工复产,即使已经复工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还有30%甚至更多的员工没有到岗。在防疫与复工并存的当下形势,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出现的若干问题,郭老师解析问题并分享给大家。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沪人社关〔2022〕89号:上海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郭老师针对疫情期间若干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进行回答。

1、疫情期间的员工招聘如何开展工作?

答:由于疫情期间,政府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清零”的政策,实施“静态封闭、封控隔离、全员核酸”等抗疫措施,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处于静默状态。各类保供企业、线上办公的互联网、科技、金融、制造等企业,如确有招聘需求的,可以通过线上招聘渠道来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电话、视频、网络会议等各类APP开展线上笔试和面试,选拔候选人,确定录用,发放电子OFFER等手续。

2、疫情期间的人才培训如何策划与实施?

答:线下的培训项目计划面临着全面取消,部分改变了培训实施的方式,由线下改为线上进行。通过公司网站、某某号平台等手机APP应用、网络会议室等线上的E-Learning的方式来进行。讲师通过线上授课、学员通过网络来听课与互动交流;培训考核也移至线上进行。

3、新老员工的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答:传统的线下签订模式不能得以实施,只能够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例如:对于新员工或合同即将到期的老员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视频、邮件、某信等手机APP应用移动互联网的线上方式来具体实施,留下各种电子化的证据。

4、疫情期间如何处理违法违纪的员工问题?

答:凡因违反防疫防控或其他责任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员工,公司可以按照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相关规定予以合法解除公司与他的劳动合同。

对于没有违反防疫政策,没有按时到公司报到上班的员工,不能一刀切,不能强制员工上班,禁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行为。

疫情期间的员工违法违纪,应当具有合法证据,例如:公安机关出具的处理决定通知书、员工违纪电子化证据等。否则,无证据的情况不能违法解除合同。

5、疫情期间的员工工作考勤如何记录与核算?

答:员工因疫情防控,不能到公司上班,办公人员(通过电脑可以远程工作的)采取居家办公,通过某信、邮件、视频会议等方式可以正常提供工作者,以全勤核算。

对于不能采取居家办公、远程办公,不能居家生产的员工,因疫情防控的原因,可以视同全勤,但是无加班等相关考勤。

公司员工,确因防疫防控原因,被政府征用、调用的,按正常出勤核算,如有防疫加班者将以加班核算。

6、疫情期间凡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与制度调整,如何实施?

答:疫情期间,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内部办公自动化(OA)系统、ERP平台、微信群组等形式,将涉及停工停产、变更劳动报酬、调整工作方式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等直接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等相关方案和意见,交由工会或职工代表线上讨论并征求意见,经平等协商确定仅适用于疫情期间并告知劳动者的,可视为已履行民主程序。

7、疫情期间各类员工的工资如何发放?

答:各类员工具有如下五种情况,分别予以说明。

(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工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2)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视同正常出勤,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3)企业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福利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假期的规定支付工资。

(4)企业未复工或者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

(5)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8、疫情期间员工被依法隔离,是否可以安排休年休假?

答:疫情期间,员工被隔离,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年休假。

隔离期间的办公员工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等远程方式提供工作,员工不同意者则不适用。

9、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可以员工不能按时到岗上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答:不可以。

新冠疫情,政府通知依照防疫法规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在全部居家隔离的情况下,员工不能按时到岗,不属于违纪,因此不能以此为由来解除合同的。

员工在疫情期间违法被拘留的异常情况除外。

10、非办公人员的工资发放,是否包含加班工资,能否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支付?

答:疫情期间,非办公人员因无法到现场参加生产等工作,公司可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来发放工资。其中因无法安排加班,则不包含加班费用。不能按照其在非疫情情况下的平均工资来支付。

11、疫情期间各类员工的绩效如何评价?

答:对于居家远程办公者,视其工作业绩来综合评价绩效,予以打分反馈。

对于非办公人员,因无法提供正常生产等劳动,不能评价其绩效表现,则无相应绩效。

12、疫情期间的员工,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来进行劳动维权?

答:劳动者可以通过“上海人社”APP实名认证后,在“调解仲裁”功能申请在线调解,最大限度减少到窗口申请维权。各区各联合调解中心积极采取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多种方式化解劳动争议,确保劳动争议平稳处置与疫情防控平稳进行。

疫情无情,人有情。在这场全民抗疫的斗争中,政府领导,全民配合,经历了艰苦卓绝地的奋斗,不论是政府的爱心物资、全员也不知进行N次的核酸检测,给予了大家生命安全的保障。接下来将进入以复工复产为重点的后防疫阶段,相信我们一定可以打赢这场全民抗疫的战争,迎来日渐正常的生产生活局面。

本文作者:郭朝刚,奇哲创始人,中管院客座教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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