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
研究生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
每天9:00-22:00
网上确认时间:
详见报考点公告(一般在2022年11月上旬)
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前十天左右
初 试 时 间:
2022年12月24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华侨大学概况
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直属,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
1960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学校创办于福建泉州,廖承志为首任校长。1970年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1996年由国务院侨办、福建省人民政府进行共建。1997年原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并入,成为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03年在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来源:华侨大学官网)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成立于2007年,招收有实践工作经验的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人员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在学校研究生院的指导之下,主要依托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进行教学和培养工作。至目前,共招收15届MPA研究生1992 名(含境外),培养MPA毕业生1507名,目前在读MPA研究生485名。
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学科为福建省双一流高原建设学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导师团队入选福建省研究生导师建设团队。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创造力及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4人,高级职称占比63.9%;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5人,占比97.2%;绝大多数毕业于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东北大学、兰州大学等全国综合性重点大学,有3位教师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马来亚大学和澳门大学;有多位教师在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央编译局、清华大学,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以及美国等国家的重要研究机构和大学从事访问学习和博士后研究工作。目前形成了行政管理(政府管理)、社会保障和侨务政策与闽台区域治理等三个研究团队,并展现出强劲的科研实力和发展前景。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教师团队由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组成,同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具有理论修养和行政管理经验的多位省、市、区等政府部门领导为兼职教授。中心采取双导师制,为每位MPA研究生配备校内专业学术导师和在公共部门任职的校外实践导师,并成立“实践导师教研室”。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着力打造精细化MPA品牌,其核心课程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公共管理人才的培训、培养要求设置的。大力推广案例教学,中心在传统案例教学方法基础上又开发出桌面演练教学法,参会介绍经验时获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会参会老师的好评。在首届全国优秀公共管理教学案例评选中,中心推荐的9篇原创案例中有4篇第一批直接入库,案例参评及入库数量位居全国MPA培养院校前列。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学术交流活动活跃。2016年10月,中心受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委托,承办了“2016年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第13期案例教学培训暨全国MPA案例编写与教学专题会”;2017-2021年成功举办6届“公共管理论坛”,形成了“公共管理学术论坛”“公共管理名家讲坛”等一系列的学术交流平台。与此同时,共有60余名教师外出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或师资培训会议等,并邀请境外国外以及国内公共管理学界50多位专家学者来中心进行学术交流。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将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沟通交流,以丰富的科研成果和扎实的教学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服务。
一、办学特色
办学理念:以质量为核心,公共精神和职业化的人才培养为根本,打造品牌,精细化内涵发展;
服务地方:利用地缘优势,服务于地方政府及非政府部门,培养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师资力量:聘请校内外名师授课和政府高级管理人员开设专题讲座,建立学术和实践双师制;
课程安排:案例教学与讲授相结合,阅读思考与完成作业相结合,使所学知识及时消化;
案例教学:在课堂上通过桌面演练、角色模拟、讨论争辩、教师点评与理论概括等方式,增加了研究生的课堂参与度及知识理解与应用能力。
课外活动:举办读书会、联谊活动、参观考察、小组讨论等方式促进同学间的沟通与交流。
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公共管理名家讲坛”;与境内外相关高校密切联系,合作互访,参与全国性MPA研究生交流活动;定期组织MPA研究生前往境内外著名高校访学交流。
搭建平台:华侨大学校友会和MPA联合会与各级政府密切合作,架起交流沟通平台。
二、培养模式
(一)目标与方向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课程设置
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境外经验引进与境内本土化相结合、传统经典与现代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英语、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等;基础课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和电子政务等;专业课主要包括宪法与行政法学、社会组织管理和公共经济学等。选修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危机管理、城市公共管理、侨务政策与管理、社会保障、闽台区域治理等。实践课程包括团队合作、社会实践、社会调研、学术交流等。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1.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综合运用教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注重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培养环节的工作。
3.通过建立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发挥集体教育培养的作用。
4.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3年。在校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应少于36学分。授课时间一般每月相对集中上课一次,安排在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以面授为主。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是培养单位理论导师,另一位是来自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层管理者。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经过开题、研究撰写、中期检查、预答辩、送审评阅和答辩、电子检测等环节完成。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并通过电子检测后,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即双证)。
招生与考试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二、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华侨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原则上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为方便联系及后续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等事宜通知,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填写清楚。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0月25日前将本人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主要是指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如“123456789-张三-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符合《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十条“复试、调剂及录取”中第(二)项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备用信息栏填写“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字样。
符合《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十条“复试、调剂及录取”中第(六)项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在备用信息栏填写申请加分具体项目名称。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考生学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一般在11月上旬。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网上报名(确认)期间若有收到网报系统或短信有关报考事项通知,考生务必要及时查看并处理。
(四)华侨大学(代码为10385)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务必要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资格审查
(一)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或网络教育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否则不予考试。
六、初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由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以准考证相关信息为准)。
(三)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关信息请查看《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科目为:英语二(代码为204)、管理类综合能力(代码为199),由全国统一命题,其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学校公布。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都不开展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非全日制),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硕士(代码为125400)或工程管理硕士(代码为125600)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含体检、调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届时请查看《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旬公布)。
八、学费
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代码为125200)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学费每学年20000元/学年.生,全程60000元,可分三年缴交,也可一次性缴清。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九、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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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研究生(华侨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