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研究生,青岛大学研究生专业
近日,各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高峰到来,省内已有30多所院校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已出。“山东教育发布”小编近期将陆续汇总推出~
本期来看三所省属院校: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招生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长学制转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将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b.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4门及以上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5.报名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限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2022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5—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2年9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我校考点(代码3785)只接收青岛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青岛市往届生(社会考生)。
往届生如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青岛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青岛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户籍证明;b.非青岛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2022年连续6个月的青岛市社保记录(如有变化,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地的报考点,请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公告,按时进行网上确认。因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造成的无法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7日为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三)初试科目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应用心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设计和美术等特殊科目除外),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等。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分数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特殊要求见招生专业简章和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高校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八、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其他
1.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2.奖助体系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光华奖学金、青啤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项目。
此外,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2—6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6年。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5.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电子邮箱:qd85953655@163.com
青岛大学各招生学院(学部)联系方式
学院序号 | 学院(学部) | 咨询老师 | 办公电话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王老师 | 85951816 |
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张老师 | 85953352 |
3 | 历史学院 | 王老师 | 85955278 |
5 | 国际教育学院 | 李老师 | 85952955 |
6 | 外语学院 | 刘老师 | 85953379 |
7 | 质量与标准化学院 | 吕老师 | 85955003 |
8 | 体育学院 | 邱老师 | 85951430 |
9 | 音乐学院 | 毕老师 | 85953738 |
10 | 美术学院 | 何老师 | 85953828 |
1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车老师 | 85953660 |
12 | 物理科学学院 | 夏老师 | 85957290 |
13 | 生命科学学院 | 万老师 | 85953227 |
14 | 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刘老师 | 85957086 |
15 | 经济学院 | 李老师 | 85958737 |
16 | 法学院 | 裴老师 | 85955971 |
17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85953523 |
18 | 商学院 | 曾老师 | 85952232 |
19 |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 宋老师 | 85952031 |
20 | 化学化工学院 | 毛老师 | 85951290 |
2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岳老师 | 85953982 |
2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路老师 | 85953966 |
23 | 机电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85953626 |
24 | 自动化学院 | 许老师 | 85953780 |
25 | 电子信息学院 | 耿老师 | 85950303 |
26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杨老师 | 85955812 |
28 | 纺织服装学院 | 刘老师 | 85953038 |
29 | 电气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85951981 |
30 | 医学部及各临床医学院 | 刘老师 | 829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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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
■ 学位点建设与学科平台
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5个(工程学、化学、数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山东省一流学科6个(工程学、数学、中国史、化学、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山东省高水平学科4个(其中,教育学为“高峰学科”,体育学、中国史、数学为“优势特色学科”),17个学科入选软科2020“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教育学学科位居全国前10%。设有博士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学科专业体系,全部面向海内外招生。
学校建有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智库,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政府在我校设有8个省部级研究基地,构筑了充满活力的学术创新平台。
■ 导师队伍
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00余人;现有双聘院士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项目25人次,国家教学名师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8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7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育硕士指导教师29人。
■ 实践资源
学校在全国率先提出并践行了“教育硕士流动站”,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完善和推广到全校各种层次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中,形成了我校独具特色的“研究生工作站”的实践模式。2009年,学校获批3个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0年有4个基地入选,2016和2017年分别有6个入选,2018年又有3个入选。2016年学校获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目前学校基地遍布青岛、济南、日照、济宁、滨州等地及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学术机构。
■ 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学校坚持兼容并包的学术方针,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了大批日本、韩国、越南、泰国、俄罗斯等国硕士、博士研究生。学校还与爱尔兰科克大学、美国罗耀拉大学、北科罗拉多大学、纽约大学科特兰分校等展开合作,推进研究生教育交流,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N+1模式。
■ 培养质量
学校狠抓研究生培养质量。2008年以来,我校共获山东省优秀博士论文27篇,省优秀硕士论文111篇;全国教育硕士优秀学位论文7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19项。在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中共获得全国一等奖2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59项。2008年至2018年间,获得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37项,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29项;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和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合并设立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我校至今共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29项。
■ 学费与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金融、图书情报、应用统计等3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其他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录取的教育硕士学制为4年。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录取的教育硕士按照3年学制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山东省发改委最新批复文件为准。
■ 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各类奖助学金,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每生6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特别优异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
(三)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
(四)其他
在校生还可申请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圣地英才奖”、“华藏奖学金”、“京华奖学金”、“‘党员之助’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等。
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在“三助”岗位工作的在校生学校每月发放400元的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经申请和认定后,学校一次性发放困难补贴;经济困难学生亦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年。
学校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的学术讨论交流活动。
■ 校园文化生活
学校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人文精神。从2007年开始,学校已举办十四届“研究生学术论坛”,如今该论坛已经成长为学校精品学术活动;每年一届的“和衷杯”研究生师生羽毛球、乒乓球赛已成为学校的品牌赛事;“毕业杯”足球赛、春季田径运动会、篮球赛等体育赛事研究生都组队参加。
儒雅圣地,斯文在兹;蔚蓝海岸,写意人生。儒风与海韵辉映,传统与现代交融,日新其德的人文底蕴、诲人不倦的育人传统、开放创新的时代精神,曲阜师范大学是莘莘学子沉潜积淀、求索求知、砺炼升华的宝地。六十载风雨洗尽铅华,美丽曲园将以更加崭新的姿态迎八方学子、纳天下英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考生在满足(一)中第4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除外)。
考生在满足(二)中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推荐免试
凡按规定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和“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du.cn/,下同)的相关通知。
三、报名
(一)报考点选择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济宁市驻地高校(含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或户口在济宁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凡报考我校并欲在济宁参加考试的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770曲阜师范大学)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并在我校曲阜校区考试。
3.以下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需选择日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为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选择报考点实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按照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公告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相关要求
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②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或到报考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及入学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我校免费提供纸质版招生简章,需要的考生可直接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各招生学院;也可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电子版招生简章。
4.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最新动态将及时由其公布。
四、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12月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相关公告。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 分。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的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199管理类综合能力、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除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考试科目均为学校自主命题。
(七)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五、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22年3月左右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约在2022年4月中旬完成。
(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七)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 (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时我校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学校参考2021年的录取人数等因素填写,仅供参考,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我校2022年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邮政编码:273165
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4455327
传真电话:0537-4455327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js.qfnu.edu.cn/
附:曲阜师范大学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经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相关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或网上报名结束一周内向我校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可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六、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工作一般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五)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七)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七、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和办法。请届时关注我校调剂公告(一般在每年三月份公布)。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以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我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20000元/年(学费如有变动,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关奖助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可参考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了解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青岛大学研究生(青岛大学研究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