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

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
  上海考研辅导机构的选择需要有一定的评判标准,考生需要从实际角度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机构,适合自己的辅导老师进行更好的学习。当然也要关注到大的价格,不能一味的只选贵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达到一个理想的培训效果,使自己对考研的系统复习有更全面的认知,当然可以有效的提高学习效率,争取一次性通过。  考研辅导班在线可以满足学生学习需求,高途可以提供一对一的在线辅导,一对一的收费标准相对来说更高一些,但是教学成果也是很可观的。对于自主学习能力比较差,基础学习薄弱的考生来说是不错的选择,可以进行一对一指导,进而提高考生的学习效率。机构的师资队伍在不断的壮大,老师的专业化水准在不断提高,为更多考生提供了全面的服务,充分满足了考生的学习难点。

老师、同学们请注意!为降低疫情和高温天气对教学工作的影响,学校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作出调整。

01本科生

总体安排

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做到教学标准不降,教学内容不减。

1 非2022级本科生:

非2022级本科生教学计划不变,从8月29日(即校历第1周星期一)开始,按时启动本科教学工作。8月29日至师生员工返校前,任课教师按照现有教学安排,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师生员工返校后,恢复正常上课。补考安排根据学校师生员工返校时间另行通知。推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2 2022级本科生:

2022级本科生,8月31日-9月4日选课,9月5日开始上课。9月5日至学生返校前,任课教师按照课表周次对应关系(第5周→第2周,第7周→第3周,第8周→第4周,第9周→第5周,第6周→第6周,第10-18周→第7-15周)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星期和节次安排不变。比如,课表中第5周的星期一1-2节的课,实际需要在第2周的星期一1-2节进行线上教学。学生返校后,恢复正常上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学环节授课安排

针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本科课程,按照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分别安排如下:

1 理论教学环节:

任课教师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安排线上教学,并制定好相应的考核标准。其中,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参考以下四种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1.任课教师提前准备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PPT等相关教学资料,上传至雨课堂等教学平台,依据现有课程时间安排,开展线上讲授、讨论与答疑,并布置、批改作业,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2.任课教师可利用重庆大学SPOC平台或者 MOOC资源平台(学堂在线、智慧树、中国大学 MOOC、超星尔雅等),开展线上讲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3.任课教师按照现有课表时间安排,选择合适的场地,利用雨课堂进行直播或者录播授课。

4.建立班级QQ群(微信群),上传课程教学大纲、PPT讲稿、参考资料等,按照教学进度下发给学生;开展线上讲授并布置作业、组织线上讨论等,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原定采用翻转课堂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学日历,师生员工返校前先开展线上教学相关内容的讲授。

2 实践教学环节:

1.实验课程

任课教师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实验资源配置等,可以采用以下实验授课方式:

(1)任课教师可利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http://www.ilab-x.com)找到适合的实验教学项目,替代现有课程实验。

(2)必须利用学校实验室的设备才能开出的实验课程,暂缓开课;待师生员工返校后,结合整体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实验教学。

2.实习实训、实践类课程

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组织实习实训活动。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实践类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线上教学方式或者暂缓开课。

工作安排

1 学院:

1.各学院成立本科课程线上教学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师生员工返校前的教学方案,认真做好师生线上教学活动组织与保障工作,并配合学校完成线上教学数据填报。

2.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任课教师,于2022年8月28日中午12:00前(面向2022级开设的课程9月4日中午12:00前)登录教师教学档案系统https://my.cqu.edu.cn/tpms,填写在线教学信息,供学生查询(学生查询链接:https://my.cqu.edu.cn/tpms/onlineCourseInfo)。

3.各学院负责审核课程教学日历并汇总备查。

4.各学院成立线上课程教学质量督查工作小组,制定合理的督查计划,全面检查线上教学的课程授课资料和教学过程,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监控。

2 任课教师:

1.各课程负责人与成员负责研究制定本课程的教学日历,并于8月28日中午12:00前(面向2022级学生开课的课程负责人可延至9月4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报备。同一课程组负责的同一门课程,教学进度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2.部分地区网络信号不好或者缺乏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任课教师应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发放课程资料,使得学生可以采取合适的自学方式自主学习,待师生员工返校后由任课老师进行针对性的辅导。

3.师生员工返校后,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摸底、总结、考核,发现不足后,及时组织面授、答疑等补充环节,保障教学质量。

4.任课教师要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和教书育人作用,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

本科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和疫情防范,如实向学校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及行程信息,必须继续通过“今日校园”APP“疫情防控日报告”模块进行健康打卡,并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通知及相关要求。

02研究生

研究生报到注册

1 2022级研究生:

2022级全体研究生须于9月1日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预注册,预注册成功后可开展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线上教学等。正式学籍注册须到校报到完成入学资格审查后开展。

预注册流程:学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qu.edu.cn/),点击快捷导航中的“研究生管理系统”,输入学号(查看录取通知书)和初始密码(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如19820108),登录类型选择“学生”,完善个人信息,进行预注册。

2 其他年级研究生:

其他年级研究生均应于8月28日下午18:00前向所在学院完成线上报到注册相关手续。休学、复学、出国(境)可线上办理,其余学籍变动延后处理。

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教学

1 总体安排:

学生正式返校前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按照现有教学安排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做到教学标准不降、教学内容不减。学生返校后,开展线下教学或线上线下结合教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2022级研究生

2022级研究生应当根据本学科、学位类别培养方案及学分要求,于9月4日前在导师在线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9月5日开始线上教学。如需调整个人培养计划,须在9月18日之前完成。

2.其他年级研究生

教学计划不变,8月29日开始线上教学。

2 教学环节:

1.理论教学

任课教师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提前准备PPT等相关教学资料,并制定线上教学考核标准;确定所采用的教学平台(如雨课堂、钉钉会议、腾讯课堂等),选择合适的场地进行直播授课;并通过在线交流软件开展答疑、讨论等相关教学活动。

2.实践教学

实验课程任课教师围绕教学大纲要求,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实验资源配置等,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在线实验教学。必须依托学校线下实验设备开展实验课程的,建议学生返校后开课。

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组织实习实训活动。实践类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线上教学方式或暂缓开课。

3 研究生培养环节:

1.学术报告

学生在线参加的学术报告通过导师审核后可记学分,鼓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采用在线形式做学术报告。

2.创新实践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线上学科竞赛、学术论坛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

3.专业实践

在重庆市内开展专业实践的适当顺延,任务考核时各学院可根据实践成果或实践考核情况酌情统计实践时间。对于正在或拟在重庆市外开展专业实践的学生,可根据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考虑继续或暂停专业实践,并服从当地人员流动管理安排。

4.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其它环节

可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线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培养环节活动,并做好记录和录像。

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本学期的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办〔2021〕24号)要求,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有序开展。校盲评学位论文送审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手续由研究生院通过线上办理,院盲评学位论文送审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手续由各学院组织办理。学位论文答辩可通过线上远程方式举行,相关学院做好系统备案和全程录像等相关工作。线上办理送审和答辩的材料真实性由申请者本人和导师负责。

研究生境外学习交流

1.各类研究生出国(境)项目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统一部署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2.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正在国外进行学习的研究生和计划近期赴国外学习的研究生,延期回国、变更留学事项、延期派出、学籍手续等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3.研究生出国(境)开展交换、学习、学术交流等活动,按照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

4.已完成学习任务返回境内的研究生,应及时办理学籍手续,按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参加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

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统筹做好学生返校前的研究生线上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线上教学质量督导和监控。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登录MIS系统排课模块填写课程在线教学信息。

2.任课教师须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开展线上教学,保障教学质量。无故未按教学计划授课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3.导师应及时传达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了解学生的健康和学习状况,关心关怀学生,做好学生的学习和科研指导工作。

4.研究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和疫情防范,如实向学校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及行程信息,必须继续通过“今日校园”APP“疫情防控日报告”模块进行健康打卡(详见“重庆大学研工部”微信公众号相关推文),并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通知及相关要求。

其他

若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有新的要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通知。

来源: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

编辑:俞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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