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考研(湖南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

湖南科技大学考研,湖南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

湖南科技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及研究生院,98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招收24个国家的留学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类,招聘计划2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1.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指2019、2020和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以上”、“以下”含本级本数。

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

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rst.hunan.gov.cn/)

2.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hnust.edu.cn/)

3.湖南科技大学微信公众号(Vhnust)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hnustgkzp@hnust.edu.cn。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要求: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请到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汇总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明材料(本科和硕士在学信网各阶段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 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5)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7)招聘岗位明确有职称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开具单位公章)。

(8)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考试】

1.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3.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0012(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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