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研究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大小新闻客户端10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赖皓阳 通讯员杨媛摄影报道)10月11日,烟台市档案馆与中共烟台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举行推动党史、档案和地方史志工作创新发展活动,共同签署创新发展合作协议。
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院长李丕志、市档案馆馆长刘勇代表双方在《推动党史、档案和地方史志工作创新发展合作协议》上签字,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一是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创新发展合力。市委党史研究院和市档案馆办公室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渠道,积极寻找结合点,充分发挥双方专业和资源优势,推动协同发展。
二是加强数字资源建设,推进资源共建共享。协同推进建设专题数据库,共同开展专题档案、史料征集工作。
三是协同党史档案研究,深化编研开发合作。深化专题档案文献资料的整理和图书编写。
四是创新协同工作平台,共建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协同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发挥全市红色档案资源优势。
五是加强党史系统档案工作,推进档案现代化管理。共同加快推进档案现代化管理,提升档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
六是开展党建联学联建,营造良好协作环境。突出党史、档案特色,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活动现场,双方分管领导共同为烟台市党史国史宣教基地揭牌并互赠书籍。随后,分别围绕弘扬胶东红色文化、档案规范管理等内容开展业务讲座。
烟台市档案馆与中共烟台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都肩负着保护开发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的职责和使命,双方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合作签约为契机,在资源共建共享、编研合作开发、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共建、档案现代化管理、党建联学联建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把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扎实推动党史、档案和地方史志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大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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