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

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

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中央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
  如今一些比较大的考研机构会推出很多的课后服务,让考生可以利用这些服务来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比如说课后的答疑解惑,比如说群聊之中的一些统一问题的回复以及模拟考的组织等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服务在后续的冲刺阶段之中其实都是有很大的帮助的。而这些服务实际上也是一种保障,让大家不仅仅是进行知识的学习,还能够享受到真正有老师在身边教学的感觉,和线下的教学也就没有很大的区别。这样的机构往往会更值得信赖,也对考生会有更大的帮助。  考研培训班全年多少钱需要家长和学生有一定的了解,需要找正规的考研培训机构,其实考研机构是一个缩小版的大学环境,对于考生来说需要沉浸式的学习。现在的大学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在毕业以后很多人会选择考研,在职人员的职场竞争压力很大,很多人想通过考研进一步提升职业生涯,这些都是考研带给人们的考生的价值。不同的机构具体收费标准会有一定区别,需要提前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更好的交流,必要时也可以争取更大的优惠力度。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录取人数不超过1名):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注: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报考艺术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各方向及音乐文献翻译、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方向不设单考类别。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时, 报名点代码请务必选择1145,中央音乐学院考点。

注:全日制考生报考信息请参见“2020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将于9月下旬公布)。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我校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初,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与流程请于11月初在以下网站查询。

四、考试时间、地点

(一)初试:2019年12月21日-23日。

(二)复试:2020年3月底或4月上旬,具体日期届时将于网上公布。

(三)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五、录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将于2019年10月公布。

(三)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新生不超过3名,入学后须根据我校双选制及相关工作量管理规定进行统筹调整。

(四)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五)报考音乐文献翻译、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研究方向考生,英语须参加全国统考,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

六、报考和录取类别

(一)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

七、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3年。

(二)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就读期内由学校统一指派在外地进行实验性教学一学年。

(三)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注:我校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九、学费及住宿费

(一)学费

1.艺术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原则上按学年收取。在校生若学籍变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计退部分学费。

(二)住宿费

4人间或5人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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