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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考研考英语吗 惠州市考研报考条件




今天给各位分享惠州市考研考英语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惠州市考研报考条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惠州市考研报考点在哪儿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惠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代码:4444)和惠州学院报考点(代码:4437)。报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则必须选择惠州学院报考点(代码:4437)报考点。报考其他院校且符合报考要求的,可选择惠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1.拟在本报考点报考的考生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惠州市户籍人员或就读于惠州市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惠州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3)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惠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由于考位有限,本报考点优先接受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请不符合本报名点报名条件的考生选择其它高校或地市报考点报考。

3.本报考点不接受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报名;不接受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报名;不接受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

4.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均可在本报考点进行报名。

二、广州市自考办具体地址在那里广州各区自考办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广州市自考办具体地址在那里?广州各区自考办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广州市自考办具体地址在那里?广州各区自考办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广州市自考办具体地址在那里?根据广州招考网提供的广州各地自考办的具体地址如下:

1、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电话:83862072

2、荔湾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多宝路58号荔湾区教育局6楼,电话:81934691

3、越秀区教育局招考办: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成教大楼14楼,电话: 87678002

4、海珠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办公大厅,电话:84472554

5、天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4号楼二楼2002室,电话: 38622793

6、白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电话: 86367165

7、黄埔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埔区大沙东320号二号楼二楼(黄埔区党校内),电话:82390026

8、番禺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02,电话:84641646

9、花都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7楼,电话: 36898748

10、萝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一楼西座112室,电话:82111495、82113783

11、增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荔城街挂绿街招生办三楼,电话:82712867

12、从化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内,电话:87930461

广东省教育自考办电话号码怎么样?

⑴广东商学院自考办电话是4000002300吗

不是,这个是培训机构,或中介的电话。关于广东商学院的电话,可上官网查询。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假的高校网站非常多,要注意真假,别被培训机构的假官网骗了。

首先,广东商学院是事业单位,而400开头的座机是企业号码。

其次,广东省自学考试归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管。广东商学院就算作为主考院校,但在自学考试工作上,也是接受省考委的领导,考试都是统一安排的(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考试),所以,找广东商学院报名,可能不行,不如直接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管,或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报名。

最后,自学考试没有入学考试和录取通知书,也没有课程,所以也没有学费。如果遇到打着交报名费,或交学费名义的,都是培训机构,或中介。

深圳市深圳市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212室

湛江市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十号版 0759– 3339667 524037

汕头权市汕头市35街区风泽庄 0754–8860197 515031

韶关市韶关市西提北路13号 0751–8912116 512000

肇庆市肇庆市西江北路市教育大楼三楼 0758–2237139 526020

梅州市梅州市江南一横街 0753–2252251 514021

梅州市梅州市江南一横街 0753–2252251 514021

惠州市惠州市麦地路二号 0752–2261370 516001

佛山市佛山市同济西路9号 0757–3366681 528000

⑶广州自考办,招生办电话地址是什么

广州自考办地址: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广州自考招生办地址:广州天河中山大道西8号天河商贸大厦602A招生办广州自考办主要负责自考生的考试报考和自考毕业证手续办理,办理自考转考免考等手续。一直以来,好多学生和家长误认为自考办是负责自考招生,全日制和业余班办学教学单位,其实广州自考办不负责自考全日制班与自考业余班的办学教育。一般自考全日制班或自考业余班主要由广州各大学院校或自考辅导助学单位负责办学,提供自考教学、管理、后勤等等。自学考试在成人教育中含金量最高,可报考公务员、考研、出国留学、可享受当地***人才优惠政策,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认可度高,在全世界23个国家承认。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由省自考委与主考院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网上可以查询,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报读专科不受学历限制,报读本科需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或大专在读生,不受年龄、户口、民族限制(免入学考试)。高升本专业学校会安排套读专科,即专本同读。所有课程均通过老师教学,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考试计划,学员可以最优和最快的方式完成学习并参加考试,通过全部考试可获得毕业证书。即日起接受报名,学位有限。详情可以咨询广州自考招生办!

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自考新生预报名问题,在线等~~!

广东自学的新生首次报考只能参加4月或者10月的考试,分别在1月和7月的考试结束后才开始新生报名以及报考,1月和7月只提供旧生进行公共课的考试。因此你现在是不能进行新生报名的,最快也要等到明年1月的考试结束之后。

新生报名是先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详细资料,获得预报名号,然后再到你在网上预报名时选择的社会报考点进行填表、交费、照相等一系列手续,报考完毕后,考试前一周领取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即可。

⑸广东教育局自考有办学资质的机构

自考都是培训的,哪里报都是可以的。你自学都是一样的。

⑹问下茂名市自考办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最近去报名的时间,别说网上有!!

1、茂名市自考办,地址在茂名市官山东路官南一街18号大院,电话:0668—2270731、2277554。

2、2014年10月自专考报名通知尚未属出来,常规9月10日之前可以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或向茂名市自考办咨询报名事宜。

⑺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自考怎么报名

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自考相关信息

找到自考报名点所在地,联系方式,拿着身份证,根据上面的报名时间

或到类似我们样的提升学历的学校报名助学班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热线电话是:020-89338633。也可拨打38627922联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是承担文电、人事、党务、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密、***、计生、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教育考试试卷印制监管工作,承担全省招生考试政策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

或者打38627866,联系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联合招生办公室)。他们主要承担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等本专科、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编制、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8)广东省教育自考办电话号码扩展阅读: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其他部门联系电话: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020-38627921。主要是组织协调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等组织管理工作。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020-38627917。负责指导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承担教育招生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承担相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数据管理工作。

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020-38627847。主要承担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计划拟定、报名、考试、评卷、考籍、毕业资格审核、社会助学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020-38627865。承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的组织管理及证书发放等工作;承担社会考试和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研究工作。

5、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处:020-38626711。承担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命题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广州命题中心的工作;开展命题研究和评价工作。

⑼广东省教育厅自考补办档案咨询电话是什么自考本科2010年毕业的,档

已毕业的广东省自考生若丢失档案,可申请补办回毕业档答案。

需要补办档案的专业名称、毕业证书号、身份证、单位人事部门证明(需要说明丢失毕业生档案的原因)(若无单位则提供个人申请书,内容:姓名+身份证号+丢失原因+需要办理原因,签名)。若是能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则提交资料就只要: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人事证明就可以了约15天(工作日)考生在5184广东考试服务网可以办理。

根据最新的《广州地区各区、县级市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更新时间:2015.1)

地址: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一楼(同海珠区招生办一起在一个大厅)

“广州各区自考办地点及电话”或者“广州地区各区、县级市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即可。

自考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上班,一天工作八小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报名时需交验原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四张蓝底两寸照片。

广州自考办是在哪个区的根据广州招考网提供的广州各地自考办的具体地址如下:

1、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电话:83862072

2、荔湾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多宝路58号荔湾区教育局6楼,电话:81934691

3、越秀区教育局招考办: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成教大楼14楼,电话: 87678002

4、海珠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办公大厅,电话:84472554

5、天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4号楼二楼2002室,电话: 38622793

6、白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电话: 86367165

7、黄埔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埔区大沙东320号二号楼二楼(黄埔区党校内),电话:82390026

8、番禺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02,电话:84641646

9、花都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7楼,电话: 36898748

10、萝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一楼西座112室,电话:82111495、82113783

11、增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荔城街挂绿街招生办三楼,电话:82712867

12、从化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内,电话:87930461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三、中考生能报惠州学院吗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邮政编码:516007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惠州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

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在广东省,本科属第二批A类。省外录取批次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5%,非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惠州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惠州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统考专业的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从高分到

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校考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校考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

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

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

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

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

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年3800元,理工、体育、

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43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10000元。住宿费标准:一级公寓每生每年1200元,引资公寓每生每年1400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经办,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1)设一、二等奖及单项奖,奖励名额、标准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2)针对当年毕业生设置成功考研奖和优秀毕业生奖,奖励名额、标准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3)针对科技创新、出国留学和成功考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学院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名额、标准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1)奖学金:设有“TCL集团”励志奖学金、“少康”奖学金、“旭日”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金融成长计划”奖学金、“安东尼”奖助学金,奖励名额、标准按学院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2)助学金:真维斯助学金、“奖门人”助学金、“鸿升实业”助学金、“佳雅实业”助学金、“金通”助学金、“福彩”助学金等,资助名额、标准按学院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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