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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前常委,中国政法大学前副校长于志刚在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半年以后,宣布双开,移交司法。再一次震动全国。
于志刚的根本问题不在经济,而在三观不正,两面人,政治野心,被破格提拔。抓出这样的人对党和政权建设有重要意义
一、 于志刚被审查已半年,犯的什么事? 大家猜测:
第一,当副校长时主管自主招生,是肥缺
第二,给黑恶势力当保护伞,被牵连出来
第三,收了人家钱不给办事,被揭发
第四,搞女学生等,被他的夫人揭发
于志刚最为恶劣的,不是他收受贿赂。 他在课上对学生吹嘘:在人大上学时跟导师搞“司法考试辅导”,就赚足了。我估计他绝没想赖小民贪污几个亿,也就是百万以上,千万以下。如不是被政法大学破格提拔过了头,搞成“中管正局级”,他一个教育部管的副局级副校长,被政法大学党委死死保定,肯定抓不出来。
他的第一大问题是政治野心,两面人。一位名教授说,在会上见到于志刚惊出一身冷汗:从未见过这样的年轻干部,在会上说的和会下说的截然相反。 政法大学党委提拔这样的人管刑法立法,太可怕了。
他的第二个大问题是“三观不正”:言谈举止,暴露出自己贫苦出身,看破红尘,处处讥讽现实,戳破伪装,赤裸裸的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而他已处于当人上人的通道,大智大勇,他是刑法大专家,可随便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没有什么规矩是不可破的,他就是立法者,有专业知识,可以随便钻法律的空子,他的学生遍天下,打官司都帮他。他是惹不起的,谁惹他谁倒霉。
听他讲话,台上是人,台下是鬼,人鬼贯通,他以为自己是神。比如:他受石亚军委托来威胁我不要再揭发抄袭。这是原话,有录音的:“杨老师您是前辈,我非常尊重您,劝您不要再告状。我在法院兼职当检察长,参加600次刑法庭审见的太多了。两边各不相让,真的判决了两败俱伤。你告人家抄袭,人家告你别的一大堆,而且人家是“多对一”。 到时候上了法庭,法官可不管这一套。”
有博士传说于志刚曾要挟他的女博士:“我看过你的档案,没有什么社会背景,你要是依靠我,一辈子有大前途,如果不从,一辈子就是一个普通教师了。你自己考虑吧。”这话真假我不知道,但和对我的威胁在口气上一致,可信。赤裸裸,在他的世界观里,世界就是这样子。人要为自己不择手段,作恶多端就是了,根本没有什么善的追求可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抓出这样一个典型野心家,两面人,虽是从经济问题入手,但其意义绝对不在经济方面,而是涉及年前干部的三观,品质,行为;各级党委的一把手专权;组织部门的形式主义,宗派主义,是政治和组织路线问题。对于党和政权的建设,意义重大,应当深挖,不能限于经济和一般违纪问题。
二. 政法大学校党委要对于志刚的提拔负全责
16年连续破格提拔于志刚的都是法大。2001年石亚军从人大党委副书记调任法大党委书记;于志刚在人大硕博连读6年,他们早就认识。
石亚军在法大主导干部提拔16年,热衷于“破格提拔”,出事就“极力掩盖”,这是组织路线上滥用职权,培养私人势力,绝无公平公正公开可言,也不是也不的“用人失察”,他一点也不视察,而是有意为之。很少有一个干部,在一个单位16年,连续被破格提拔的。
1.四次学术破格,保送出国,副教授,教授,博导
2.五六个名誉职务,是组织上推荐的
据法大著名教授揭露:石亚军把于志刚带进“班子” 是2013年,他在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上称:“法大一年的科研成果比不上一个人大法学院,而从人大法学院过来的于志刚,一年发表核心期刊的文章占法大一半以上”。
教授们认为:“这些年科学期刊的垃圾文章司空见惯, 法学圈尤其如此,花钱,通关系占用版面已是常态”。
3. 四次行政提拔:
(1)2008年研究生院副院长
(2)2012年教务处长
(3) 2015年副校长(副局级)
(4)2018年提拔为全国人大常委(中管正局级),全国人大的常委名额,要求校长副校长兼职,推荐权在法大,先江平后徐显明,都是校长兼职。
2017年换人,石亚军明知校长黄进年纪超了还要推荐他,被否定后,顺势推荐了于志刚。
当时第一副校长是马怀德,还有其他副校长,于志刚排在最后一个。这次不仅是兼职人大常委,而且是实职:“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央直管正局级干部,是一次特大破格。
46岁的于志刚辞去副校长,连人带档案去全国人大上班了。
对石亚军, 首先要根据党政干部问责制问责。如果他不知道于志刚违纪违法的问题,也不只是“用人失察”和“形式主义”,而是搞一言堂,帮派主义,利益集团。
另外一人是组织部长胡明,他是现任党委书记。于志刚连续16年破格提拔,都是他们二人所为,必要承担政治和组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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