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学校
学校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8000余人,博士研究生1300余人。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3个,作为创始成员之一成立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牵头发起中国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并当选理事长单位。学校在与财政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良性互动中,打造了一批高质量智库。现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委智库3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以及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组建的行业研究基地等20多个高水平学术平台。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学校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图文藏书993万余册,中外文学术文献资源数据库81个、子库416个。会堂可与专业剧场媲美,运动场曾作为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主会场和主赛场、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赛场。校园内绿树掩映、湖光潋滟,景色优美。
学校学术氛围浓厚,学风严谨朴实,在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秉承了“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践行着“砥砺德行、守望正义、崇尚创新、止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人文化成,融通创新”的研究生教育特色,桃李遍及海内外。
一招生规模、考试方式及学习方式
01
招生规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相关规定,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等)。各学院(中心)目前公布的2023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各专业拟招收硕士研究生(非专项计划)人数汇总表》(见文末“阅读原文”跳转原文链接后的附件5),拟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仅供报名时参考。接收推免生人数须以当年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学校最终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当年印发的分单位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学校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
02
考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
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000余名,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于2022年9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名、复试、录取、奖励措施等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推免生工作”栏目发布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等专项工作通知。
我校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约为10月中旬),请考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前及时查阅。
03
学习方式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下“研究方向”处注明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招生类别。我校非专项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按“非定向”类别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按“定向”类别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按“定向”类别录取。考生应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2023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审计硕士(MAud)、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各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详见相应学院、中心招生简章↓↓↓
链接: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5976/page.htm
二报考条件
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教育部、湖北省考试院各类招生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01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除外)。
02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方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E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03
法与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
法与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报考条件详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链接:
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5977/page.htm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报名实行网上缴费。
0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9月发布的《考点须知》。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02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初。具体时间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公布,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10月底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应届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往届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网上确认、资格审查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预计于10月底发布网上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03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和具体要求,在初复试、录取检查等各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工作、国际商务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5.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及研究方向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报名、网上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四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会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
我校除上述专业的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五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23年4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
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等。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七拟录取和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学制与培养
01
学制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9号)相关规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校相关规定,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基本学制2年。
02
培养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链接:http://yjsy.zuel.edu.cn/pyydd/list.htm
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见相关学院、中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MOE42ITA02DNR20222299N)的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规定。
学校设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通过5大平台、17类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推荐优秀研究生进行国内访学、国际化联合培养。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16/1024/c4320a119494/page.htm
九收费和奖助体系
01
收费
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如下:
此收费标准从2023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3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按其录取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学制信息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链接: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5980/page.htm
02
奖助体系
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补助等。硕士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十硕博连读及公派留学
01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接收条件、专业、人数比例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硕博连读生的申请条件、选拔流程等相关规定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链接:http://yjsy.zuel.edu.cn/2021/0408/c4303a267831/page.htm
02
公派留学
我校每年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优秀研究生(限我校在籍学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者进行联合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十一其它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法与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罗马第一大学联合培养,合格者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位及罗马第一大学欧洲学学位,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罗马一大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MOE42ITA02DNR20222299N,相关信息详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链接: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5977/page.htm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四)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五)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简章。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有关文件及学校专门招生简章。
(七)我校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八)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九)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十)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十一)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务必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二联系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gov.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b.zuel.edu.cn
研招办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研招办电话:(027)88386706。
研招办E-mail:yjszsb@zuel.edu.cn。
来源链接与附件: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6020/page.htm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来源: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