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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超声内镜图像处理装置等医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超声内镜图像处理装置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名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TCC2201913715
1.2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超声内镜图像处理装置等医疗设备采购
1.3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330万元。
1.4最高限价:标段1“超声内镜图像处理装置+内镜用超声探头及小探头”投标总价不得高于人民币295万元,标段2“便携式床边超声诊断仪”投标总价不得高于人民币3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1.5采购需求:采购超声内镜图像处理装置等医疗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说明: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内容分别为:标段1“超声内镜图像处理装置+内镜用超声探头及小探头”;标段2“便携式床边超声诊断仪”。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本项目两标段独立定标,同一家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标段采购活动,并可在两个标段中同时被确定为中标人。)
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标段一:接受;标段二: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即2021年度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2年6月-2022年11月期间),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1.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1.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3.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如提供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出具制造商授权证明(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即2022年9月-2022年11月期间)任意一个月依法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本款要求的社保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在平台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线上支付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后,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纸质招标文件至供应商指定地点(到付)。
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4: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以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人工送达或快递送达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采用人工方式或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快递外包装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和所投项目名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将“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请充分考虑文件在途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递送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符合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
2、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gsbj@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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