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考研,湖南师范大学考研难吗
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含中心,下同):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字〔2021〕41号),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上远程方式,面试系统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参见我校“2022年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5月28、29日组织普通招收博士生综合考核,6月11、12日组织科研专项计划博士生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主安排。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现场巡查和监督。复试须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2.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组成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3.各学院于复试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领取具备复试资格考生报考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各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需根据考生报考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重点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在学硕士生核查学生证;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核查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均须原件)。
4.进一步完善命题工作规范,认真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复试工作组要精心组织专业能力考核,认真记录面(测)试内容、签署面(测)试成绩和评语。面(测)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5.各学院报送录取结果之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类别,复试结果汇总表按《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模板》(附件1)填写,所有考生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其中定向生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总招生人数*15%,按小数点进位计,不含思政骨干专项与科研博士专项),纸质稿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签名后,于复试结束后1-2日内报研究生院核准,全部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6.做好其他工作
(1)录取类别
在招生计划内,各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需调档案,转组织人事关系,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等)或定向就业(签订向培养协议,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拟录取名单确定并报学校统一公示后,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gll.ujs.edu.cn/ksxt/login.aspx)打印调档函,并通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协议(附件2)。
(2)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工作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在本学院招生指标未满的情况下,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可调剂招收校内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的线上考生。考生本人需提交《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附件3),经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同意,调入及调出专业所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
(3)发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人员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报教育部审批,我校将在7月份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说明
1.农业工程(涉农方向)由农业装备学部牵头组织农业工程学院及涉农牵头学院开展复试,确定拟招生对象,在复试时与考生签订涉农专项培养告知书。
2.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招生计划2人,招生学科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招生信息可查看“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202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苏大学2022年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0日
南京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坚持立德树人,完善贯通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1、院系根据《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硕博连读参照执行)。
2、院系应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录取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正。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负责。
3、院系根据最终排名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名单。
4、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核不合格者(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予录取。
5、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任何理由的破格申请,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调剂申请。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研究生招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 等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专项计划及要求,择优录取。
7、学校及院系在公布招生信息的同时,应向申请者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人、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申诉和举报。
8、公示期结束后,经思品考核、调档等流程后,学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0日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申请-考核”制进入综合考核笔试环节准考证打印的通知
一、考试对象
已通过学院材料审核环节,且符合进入综合考核笔试资格的考生。
二、考试安排
1.实景测试时间:5月21日(周六)下午14:00–15:00
2.理论知识考核(笔试):5月22日(周日)上午9:00–10:00。
以上考试均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参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并遵照执行。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登录我校博士生报名查询系统(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考场信息查询,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会议号查询
请考生登录会议号查询网(网址:https://yjszs.shou.edu.cn/MeetingRoom.aspx),查询实景测试、理论知识考核(笔试)的考场会议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工作将于5月25-29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简称复试比例)为3:1。复试考生人数=导师招生计划×3。
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复试考生人数时,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在报考同一导师的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上线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复试考生人数时,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导师有招生计划但没有上线考生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可从相关专业的其他导师上线考生中调剂。接收调剂考生应坚持择优的原则,择优办法可参考考生的初试成绩、科研、获奖等情况进行选拔。调剂人选的确定应征得调入导师、调出导师及考生本人的同意。
学院负责公布调剂缺额等信息,5月24日前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调剂复试比例不超过3: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缴纳复试费
复试考生务必查看《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说明》(附件1),并于5月23日12:00-5月24日24:00时段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费标准为12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四、面试
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复试考生可阅读《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指南(考生版)》,提前做好准备。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面试由各学位点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招生时确定导师的,招生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招生时不确定导师的,复试小组成员平均打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五、思想政治情况考核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总成绩核算办法
1.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八、录取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复试小组投票的方式决定考生的最终排名(复试小组人数为偶数时,随机抽签减少1人后投票,不投弃权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
九、其它
1.复试名单确定后由各学院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具体事宜考生可与相关学院联系。
2. 教育博士的具体复试录取办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制定,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实施。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4.有关招生政策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5.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说明
2.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4.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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