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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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等集中用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XZTB-HW-2022-12180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集中用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选取配餐供应商1家,为采购人提供配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免责声明: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供应商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做保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集中用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集中用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配备营养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包含“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7、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1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3.1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将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5)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13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集中用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XZTB-HW-2022-121808;
采购需求:选取配餐供应商1家,为采购人提供配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免责声明: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供应商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做保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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