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100+考研人违规,禁考3年!
Hi
勤劳的考研er们
晚上好呀,我是小研
近日小研看到有很多同学分享了23考研的经历:“考场作弊竟然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图源:网络)
还有的高校会在群里进行通报,很多考研人都表示不理解: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可是会被记录到诚信档案的呀!”
最近几年,一直有官方通报取消考生成绩的公告,这些同学还没等到出分,就“倒”在了考场上。
某些被大家忽略的小细节真的可能会成为考生在该科考试上的致命一击!接下来一起看看,本文记得转给身边有需要的人!
01
两地通报上百人考研违规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浙江省考试院分别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公布一批在2020年12月全国研究生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和处理依据。
两地共通报一百余人,有人因携带电子作弊器材被禁考1至3年。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报违规考生17人,违规事实包括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夹带、抄袭与考试有关资料或纸条,带手机并拿出等。
上述违规事实对应的拟处理意见均包括“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对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的考生同时还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此外,还有考生因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被认定违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拟对其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处理。
(图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公告还提到: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人所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考试中心直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浙江省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通报108名在全国研究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
统计发现,因“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违规的考生最多,有51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拟对其做“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处理。
还有考生因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等原因违规,拟处理意见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图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在这份名单中,共有109名考生,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或未放置在指定地点
◆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携带能够发送或接收信息的设备
◆带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不构成作弊的行为
◆将试卷、答题纸(包括答题纸、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试卷带出考场
(图源:网络)
在这些人员名单中,有些考生可能只是无意中触碰了考场规则,但即便如此,现场考试的成绩(单科或各科)也被取消了。
如果情节过于严重,还有可能被禁考1~3年。
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建议考生在10天内写一份陈述和答辩报告,看看能不能挽回。
02
避免复试违规
以上是初试因不遵循规则而取消成绩的情况,同样是在提醒大家面对复试更要规范自己的行为。
同时,往年考研还发生过几起因复试违规泄题而取消成绩的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法硕泄题事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被曝出,部分考生参加完复试之后,涉嫌在讨论群内泄题给其他考生,部分同学直接进行举报,人大法学院第一时间进行了彻查,并连夜进行情况通报。
人大法学院官方回应这一事件,采用的措辞严肃强硬,复式零分的结果也是板上钉钉,难以改变。
除了记零分外,根据2015年发布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可以终止考试,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至3年。
03
重视复试规则
复试是研究生能力考查的最后一关,关系人才选拔的质量。
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因此,复试公平一直受到教育界的极大关注,也是各高校希望通过设置规则竭力实现的目标。
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在考试前都需要签署《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其中明确写道,考生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截图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小研再次要提醒大家,千万不可在“考研万里长征”的最后一步,因失误断送了自己一年的时间、金钱、精力。
不要在复试期间,在复试群里发布任何关于复试题目和内容的讨论!
有时候自己的无意之举,可能影响最终被梦校录取。希望大家一定要“恪守规则”,早日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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