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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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成都中医药大学实际情况,现就成都中医药大学2022年12月招聘本科生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3年7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医学类、艺术学类均指门类,含一二级学科。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1.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者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者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符合本公告中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位)要求”完全相符。
(7)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8)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聘用方式和政策支持
(一)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硕士研究生按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博士研究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一般应在岗位上工作至少满8年。
(二)晋升职称。学校单独设置辅导员职称晋升通道,单列条件、单设名额、单独评审。
(三)科研启动金。博士研究生匹配“辅导员专项”科研启动经费,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辅导员专项”科研启动经费。
(四)接续支持。优秀者可参加遴选进入学校“杏林百青拔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的高级辅导员、首席辅导员系列,培养成为辅导员队伍的青年骨干与拔尖人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24∶00。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招聘报名系统(登陆网址:http://210.41.222.242:8080/web/guest/login)。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报名入口”—“社会招聘”—“招聘标题”下的公告链接,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者网上缴费、参加初试、面试时核对身份的依据,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 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因上传照片错误无法参加考核,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初试、实习和心理测评、综合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1、初试
硕士研究生简历初审合格人员,进入初试。初试科目1科,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初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论、申论,申论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以上范围不具体指定教材。卷面成绩即为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博士研究生初试采用考核方式。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审,择优通知报名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具体考核形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初试时间:预计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初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岗位实习和心理测评
进行2个月岗位实习,实习期间发放实习津贴。硕士研究生根据招聘名额,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取得实习资格人员,如初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实习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试即取得实习资格。取得实习资格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择优录用的重要参考,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实习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
实习结束后,对实习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任一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五、拟聘用人员确定
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综合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考察、体检及聘用
按《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咨询电话:028-61800126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