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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拟招聘1名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

2.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4年11月17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7年11月17日后出生)。

4.精通汉语、哈萨克语、维吾尔语,熟练使用汉语、哈萨克语和维吾尔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需入住男生宿舍。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7.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或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职责

1.开展深入细致的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多种形式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活动。

2.掌握民族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积极开展民族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4.掌握和分析民族学生的学习状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促进学业进步。参与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

5.开展民族学生的学年鉴定、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做好学生的困难补助、奖学金、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及发放。

6.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民族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及学校推荐

2021年11月26日之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推荐信》扫描件(需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和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yuke@xidian.edu.cn,邮件名命名为“应聘+毕业院校+名字+民族”。

2.资格审查

2021年11月30日之前,学生工作处根据报名信息及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

3.能力考核

以笔试、面试等形式,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考察应聘人员对汉语、哈萨克语、维吾尔语、民族宗教政策、辅导员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综合各项考核结果,择优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4.政治审查及考察试用

对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开展政治审查。同时,开展不少于7天的考察试用。

5.学校审批及公示

对于政治审查合格,且考察试用通过人员,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入职

对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拟聘人员聘用资格的,公示结束后办理后续手续及入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祥、肖开提·尼亚孜

联系电话:029-8189109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214室

邮编:710126

本科生院

2021年11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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